老秦将她送到一楼大厅,便恭恭敬敬道,“太太,您自个儿上去吧,我在门口等您,您送完了饭,我还接您回家。”
沈知凌公司搬了新地址后,迟绯晚来过这儿几次,大部分老员工都认识她这位美丽端方又低调内敛的老板娘。
只不过,公司规模扩张后,来了许多新面孔。
她一路乘电梯前往顶楼总裁办的路上,难免有人因为不认识她,而交头接耳,指指点点。
迟绯晚并未放在心上,下了电梯径直往沈知凌办公室走去。
只是没想到,在走廊遇见了一个熟人。
“蒯礼?”
尽管迟绯晚很少来公司,却还是一眼认出了这位肱骨大臣,当年沈知凌创业,多亏了大学同寝室的校友与他并肩作战。
从前蒯礼见了她,总是一口一句嫂子,是个阳光开朗的话痨。
说起来,他们也有好些年没见了,沈知凌的公司上市以后,曾经的战友被调遣去了各个区当管理,偶尔才回总部汇报工作。
迟绯晚不参与他的事业,久而久之,和这帮人就没了联系。
经历岁月的蜕变,蒯礼身上少了当年的爽朗,多了一丝阴郁,他像不认识迟绯晚似的,脸色冷漠,浓眉紧锁,绷着张满是疲态的脸,眼里爬满了红血丝,仿佛已经好几天没有睡觉。
迟绯晚心里咯噔一顿,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
她扭头看向不远处紧闭的总裁办公室门,屋子里隐隐约约传来激烈的争执。
——“老子他妈今天把话撂这里,老子要是出卖公司,全家死绝!但是沈知凌,咱们哥儿几人这么多年交情,你这样搞我们?”
——“RT4.0芯片从技术到研发都是梁墨自己的成果,他只不过是为了扞卫自己的理想,另寻门路,你他娘的把他弄进局子里,蹲大牢?”
这个脾气火爆的嗓音叫闫军,是沈知凌大学寝室长,公司创立初期,负责产品宣发,后来与梁墨等人一起被调去了其他城市。
迟绯晚记得,当年送他们践行,自己还做了一桌好菜招待,想不到再重逢,这些与沈知凌出生入死的兄弟竟然已经和他反目成仇……
“看到了吧?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蒯礼冷然地冲她讽刺一笑,“嫂子,他已经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