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她进新闻社实习第一年,因为表现优秀,领导打算外派她出使北欧从事工作,她拒绝了外派调遣,反而向总部申请前往中东地区,成为一名战地记者。
沈知凌是总部聘请来辅助她的,是负责维护通讯信息的计算机大神。
那时的她热情大胆、无所畏惧!仗着年轻漂亮,多次以身犯险,深入敌营,只为寻求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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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沈知凌也比现在更沉闷低调,即使他们每天待在一块,说上的话,也不超过三句。
可正是这样一个阴沉、惜字如金的男人,在险象环生的中东战场上,替她挡下了一颗足以致命的子弹!
拼着最后一丝体力将她牢牢搂在怀中,穿过枪林弹雨。
回到营地,他失血过多陷入昏迷,牵着她的那只手还死死与她十指紧扣,即使当时他什么都没说,迟绯晚还是能感受到男人对她浓烈而不加掩饰的爱意。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
一个用生命来爱她的男人,应是她这辈子最好的归宿。
不是吗?
迟绯晚自嘲一笑,轻手轻脚合上房门,下楼给沈知凌打电话。
沈知凌手机没有关机,却故意不接。
迟绯晚一连打了十多个,最后,她终于放弃,将手机丢到一旁,靠在沙发上呆坐一整夜……
翌日一大早,将女儿送去幼稚园,迟绯晚转乘公交车去了母亲叶淑瑾目前就医的那家疗养院。
叶淑瑾女士曾是华夏名气不小的外科大夫,一双圣手救死扶伤,得到的锦旗几乎挂满了整栋医院楼。
可惜医者不自医,如今她成了植物人,躺在病床上,终日只能挂着尿袋,输营养液维持生命。
迟绯晚知道,母亲洁癖严重,无论是名誉上遭受的诋毁,还是如今生理上的不自理,若她还有一丝神智尚存,一定会被逼疯。
她每天定时定点来帮母亲擦屎擦尿,换衣服,因为请不起护工,哥哥又还在牢里等着天价律师费,这些都只能迟绯晚亲力亲为。
“迟小姐,你妈妈账户上余额已经不多了,如果三天内不续费,现在她使用的所有设备都将切断,你尽快想办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