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本是想问“我是不是你的第一个”,但又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只好临时改口,将注意力转移到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宫煜目光深深:“我怎么知道,啧,嗯?奇怪,你怎么瞧着有些眼熟?”
这回,他算是彻底看清楚这人的长相了,此人不过穿着一件单薄的外衫,衣衫上还有不少褶皱和窟窿,头发乱糟糟的,在他身上几乎找不到一块完好的皮肉。
像是被厉鬼撕咬过一般。
温白悠悠然:“不仅你觉得眼熟,我也觉得眼熟,早些年我在洞尘界时,曾与先生有过一面之缘。”
还不等温白的下文,只见那人拱手弯腰冲宫煜行上一礼:“小公子,许久不见了。”
“嗯?你是……等等!”宫煜的脑海里忽然蹦出来一个模糊的人影。
那个人影虽不是很清晰,但那抹身影的名字却在宫煜的脑海里久久徘徊不肯离去:“你是,方文洲?”
“方先生!”
这个人,宫煜万万想不到化身为煤球,被他从奉神村里带出来,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玄猫竟然会是曾经教他上学念书的夫子。
也是他爹的三弟。
其实有时候宫煜也不是很理解,为什么三个人年龄相差那么大,却能结拜成为兄弟。
他爹,大方文洲十二岁!
这你敢信吗?
据说,他们哥仨儿结拜的时候,方文洲还在他娘的肚子里呢。
听宫九承讲,那时,他还是个籍籍无名的小卒,戍守边疆,碰巧的是,武德帝当年是最不受宠的皇子,因为一纸无名罪状,被贬到边疆充军。
两人也因此相识。
宫九承本就大武德帝好几岁,眼见军营里来了个这么小的娃娃,瘦瘦弱弱的,上阵杀敌都能被敌军一脚踹死。
因此,他也本能地多去照顾武德帝,久而久之,两人就混熟络了。
后来,他俩儿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一次围剿中,他们都受了不轻的伤,眼看着要死了,与他们一同执行摧毁敌军粮草任务的士兵忽然冲出去,引走敌军大部分火力。
为他们逃生争取了一线生机。
那个兵,年前刚成亲,有个漂亮媳妇儿,就在不久前,媳妇儿还传信给他,说她有了,要他一定要活着回去给孩子取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