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儿,就是你说的用来放焰火的火药?如此威力,倒是比那焰火要强上了万倍。”
“有了这东西,天下间还有哪座城是打不破的?光凭着这个,你小子就该封个国公,就该做个圣人。”
“不知道你家里头有没有尚未婚配的女孩儿,倒是可以与老子介绍介绍,咱们结成一个亲家关系。”
“你儿子多大了?念书了没?若是缺个先生,只要你开口,老子便亲自替他请来。”
“你爹你娘……”
皇帝说了很多,从李宝的身家富贵到衣食住行,从他的父母妻子到他五服里头的亲戚,但凡是刘邦能够想到的,就全都给允诺了好处。
此番优待,上一个人还是岳飞。
而从一个被当做传话的不起眼的士兵,眨眼间便就要被封为国公……这不过二旬出头的汉子,一天就走完了张太尉和韩世忠走了一辈子的路,走得甚至比三四十岁就做了一镇节度使的岳飞,还要快。
但不管是辛次膺还是黄彦节,都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这人掏出来的这东西,当真是当得起,就算奖赏什么的再多一些,也是可以的。
李宝哪里见过这种场面,虽然现在是一脸的黑,但还是露出了一副大白牙道:
“承蒙官家厚爱,但此物并非是微臣首创,臣不过是改良了一些罢了,担不起这天大的功劳。”
“三年前,臣本来是在濮州找同乡抗金来着,结果被那濮州知州契丹杂种给出卖,便南下投奔岳元帅,想着与他一起杀金狗。”
刘邦这时候很有耐心,一脸想要倾听的模样,安静的听他说了起来。
他真不是一个性急的人,只是在很多时候,很多的人配不上他温和的一面罢了,就像现在这个样子,若是被张太尉给看到了,说不准就去学习鼓捣火药去了。
“岳元帅知道臣在山东有些人脉,便给了一个河北路统领忠义军马的名头,让臣在山东联络抗金的义军……前年金狗南下,臣便躲了起来,直到韩元帅取了海州,臣方才有了露面的机会。”
“这震天雷与霹雳炮,本是在火球和蒺藜火球的基础上改良而成的……官家之所以惊讶,或许是因为那火药作坊的工匠们都被掳去了金国,南边又少有人钻研这些个玩意儿,方才让臣钻了这立功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