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麻烦经理了。”
将一匹棕白相间的阿拉伯马牵了出来。
这匹马是温菀晚的赛马,叫瑞秋。她走上前亲昵地用额头碰了碰瑞秋的头,又用手摸了摸她的鬃毛。
温菀晚带上头盔后,把瑞秋牵到马场,踩着马镫,长腿划出了一个漂亮的弧度,翻身上马。
最近有些忙,来训练的次数不多。
温菀晚先和瑞秋跑了几圈,找回了一点默契,才开始了垂直障碍的训练。
十几圈下来,温菀晚能明显感觉到瑞秋有些累,便决定休息一会。
下马后,温菀晚刚取下头盔,耳边传来一个令人生厌的声音:“没想到今天菀晚小姐也来了,我们真有缘。看菀晚小姐骑马,真是秀色可餐……不对,是英姿飒爽。”
这人温菀晚认识,叫陈祖谦,人不如其名,和谦逊沾不上边,是江城有名的纨绔子弟。
倒不是说家里有权有势到只手遮天,而是像一块难缠的牛皮糖,偏偏家里还有点小钱,只要他看上的东西,明的不行,用阴暗的手段都要拿下。
温菀晚听说过他的事迹,偶尔会在马场上碰见,也是绕道走。
陈祖谦穿着一件花衬衫,头发用发胶固定,尖嘴猴腮。
一大股浓烈的香水味和发胶味呛得温菀晚后退了几步。
“陈少爷过奖了。”
温菀晚想离开,被他拦住了去路。
“菀晚小姐,你看我们见过这么多次面了,还没有一起吃过饭,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我请你怎么样?交个朋友。”
谁要和你交朋友?交你这种朋友也不怕掉身价。
温菀晚脸冷了下来。
她本不想发生冲突,但也清楚,对于陈祖谦这种人,话一定要说死,不然就是会让他觉得在欲拒还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