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一个偏僻的村庄里,几个男人坐在一座房子里面,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愤愤不平的发着牢骚。
正在骂街的这个身材不高但却显得十分精悍的男人名叫叶集欢,是大圈帮的成员,以前在内地就是退伍兵出身,退伍后因为不愿意从事一些又脏又累报酬又低的工作,就跑到港岛铤而走险。
他之前在港岛就做过几票大买卖,最有名的一次是一天之内打劫了中环七家金铺,在条子赶来时还直接用AK冲锋枪当街横扫,带着面罩端着枪横扫一票条子的镜头,还被记者拍下了上了新闻头条,被冠以港岛贼王的称号。
一个小弟听到叶集欢的话后,摇了摇头骂道:
“欢哥,我觉得你崩了徐海龙,还不如干掉咱们的那些买家,码的咱们辛辛苦苦出生入死拿到的东西,到了他们手里只肯给两成,简直就是剥削啊!要我说他们才最可恨!”
原来,他们这伙人虽然一次就打劫了七家金铺,算是把名声打出去了,但实际上却获利不多。
没办法,他们打劫的黄金销赃时被买家价格压得很低,最多只能给三成,有的时候借口风声太紧只肯给一成。
叶集欢不卖给他们还没办法,七家金铺那么多黄金,基本也没几家能吃得下,只能咬牙任由他们盘剥,结果出生入死在七家金铺打劫了几千万的黄金,这些买家却以叶集欢他们闹得动静太大的不好销货的理由,只肯给一成,结果叶集欢他们到最后只拿到了几百万,几个人一分就没多少钱了,因此都是恨得牙根痒痒。
“阿城,这次我想好了,咱们不打劫商铺了,我有一个很厉害的兄弟,他叫大富豪。这家伙脑子厉害的不得了,欢哥我虽然很猛,单论玩脑子却不如他了,所以我最佩服的就是他了。这次我跟他说好了,跟他一起做!”
“你是说大富豪?”
那个叫阿城的小弟一听,顿时两眼放光。
大富豪张志强在大圈仔里面很出名,这家伙平时虽然不怎么显山露水,做事也不像叶集欢这么高调,但干的都是大买卖!
上次启德机场金表大劫案,一下子抢走了价值近五亿的劳力士金表,后来大富豪因为女朋友在金表行当内线被条子抓到,最后两夫妻都被起诉,结果却他高价请了个大律师直接打成了无罪。
这样的人,在大圈仔里面堪称传奇,让一票习惯了刀头上舔血却并不懂怎么跟律师打交道的亡命徒佩服到了极致!
“当然是他了!”
叶集欢看到阿城两眼放光,也不禁有些得意洋洋的吹嘘了起来:
“告诉你,我和大富豪可是过命的兄弟,这一次他听说我准备做个大的,就立刻联系到了我,说到底还是欢哥我敢打敢拼,所以他才会特别信得过!”
“那是,论敢打敢拼,谁也比不上欢哥,整个港岛历史上有人敢像欢哥那样拿着AK当街横扫吗?”
一旁的阿城等小弟赶紧拍马屁,把叶集欢拍的满脸笑容。
正说着,忽然从外面远处传来一阵汽车喇叭声,不一会儿,一个身材高大,外形也颇为端正,一身西装革履的男人就大踏步的走了进来。
叶集欢一见这人,就顿时喜形于色:
“兄弟们,这就是我跟你们说起的那位大富豪了,叫强哥!”
来人正是绰号大富豪的张志强。
他这几年在港岛做了几件大案子,光启德机场的金表就抢了几个亿,虽说销赃卖到的钱只有三成,但也差不多一个多亿,就是可惜被给他打官司的律师就拿走了不少。
不过这人一向讲究派头,出门都是豪车西装,看起来就像是事业有成的大老板,因此才得了个外号大富豪。
不过他的做派确实比叶集欢这些裤头汗衫不修边幅的大圈仔看起来强了太多,一票叶集欢的小弟一看到他顿时肃然起敬。
“大富豪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