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弘恩还改革了征收制度,通过恢复按里甲挨次明令催征的方法来征收赋税,以杜绝胥役侵民之源。这一举措旨在确保税收的公正透明,减少胥役从中牟利的机会。雍正帝对此举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多次作出朱批,以示肯定和支持。
在处理涉及直隶总督李卫亲属的案件时,赵弘恩更是展现了不畏权贵的一面。徐州铜山县发生的李、郭两族械斗案牵涉到了直隶总督李卫的堂弟李缙和堂兄李绾。赵弘恩在处理此案时,没有因为李卫的地位而有所偏袒,而是表示将秉公执法,既不使奸豪逞志欺凌良懦,也不因为是宦弟的缘故而屈服于压力。雍正帝在朱批中明确支持赵弘恩的做法,要求他依照法律公正审理并上报结果。李卫本人也在雍正帝面前多次详奏,直指堂兄李绾为“授计主使”,应当追究责任。这种不避权贵、不徇私情的态度,成为了古代廉政史上的佳话。
四、兴利除弊:推动社会进步
赵弘恩深知风俗习惯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在雍正年间,他担任两江总督期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社会风气,促进经济发展,并减轻民众的负担。
首先,赵弘恩非常重视改变社会风气,提倡节俭,反对奢侈浪费。他注意到在民间存在着一些不良风俗,如丧事铺张浪费、彩礼过重等,这些习俗不仅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导致家庭矛盾。因此,赵弘恩饬令有关部门勤加训导,引导民众改变这些不良习俗,倡导节俭朴素的生活方式,以达到净化社会风气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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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治不良风俗方面,赵弘恩特别注重禁赌、禁娼等行为。赌博在当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还导致了许多家庭的破裂。赵弘恩下令严禁生产赌具,并要求各地限期销毁,同时严厉打击赌博行为。此外,他还严厉禁止贩卖良家女子为娼,以保护妇女的权益,维护社会道德。
赵弘恩还注意到当时存在的一种不良风俗,即去世亲人的遗体长时间露棺不葬。他认为这是对逝者的不敬,同时也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干扰。于是,他大力劝禁这一陋习,要求各地官员积极引导民众按照传统礼仪妥善安葬逝者。
除了改变社会风俗外,赵弘恩还非常注重经济领域的改革。在盐务管理方面,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盐务运作,提高盐税征收效率。赵弘恩加强了对走私盐的打击力度,实施了考成法,对囤积居奇者予以重罚,对及时运输盐的商人给予奖励。此外,他还支持盐运司将明朝用于征粮的公开滚单法引入盐税征收,以提高透明度和效率。
在水利建设方面,赵弘恩也投入了大量精力。他亲自考察了苏、松、常、镇一带的港渠河湖,以及松江一带的海塘和黄河、运河的河道,并实施了多处整治工程。赵弘恩提出了一个创新的思路,即用各地清理陋规所得的经费来进行港渠的修缮,称之为“以无益之陋费,为水利之正用”。
五、惠民政策:关注民生福祉
赵弘恩在其任内非常注重改善底层民众的生活状况,尤其是关注弱势群体的福祉。他深刻认识到,作为官员,不仅要治理好一方水土,更要关心民众疾苦,尤其是在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的年代,官员的作用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