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4章 哈利:这玩意儿比魔法好用多了

以普通人的眼光来看,《哈利波特》中的魔法师很厉害,魔杖一挥,念出一段咒语,就能发挥出各种不同的作用。

但是这和普通人差不了多少的身体,对速度快的人来说,就是最大的破绽,先不说掏魔杖了,念咒语也要时间吧?魔法发射集中目标也需要时间吧?

例如阿瓦达索命咒,就算念的快,也需要两三秒的时间才能把咒语念完,这时候,如果两个人相距百米,以路明非现在的速度,杀掉一个魔法师,再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他可以重复两百次!

这,还是在不使用任何轻功或者权柄辅助的情况下。

不仅如此,这些魔法师和一些魔法文明发达的世界不一样,那些魔法师都是用精神力去锁定敌人,而哈利波特中,不论是食死徒还是那些白魔法师,大部分在对某一特定目标施展魔法的时候,都不可避免的需要用自己的视线去寻找目标。

这个问题又来了:普通人的视力,能追的上超四阶巅峰的强者吗?

而且除了咸鱼大魔王之外,卡塞尔的另一个杀胚楚子航,还有永不退役的复仇男神昂热,他们的速度都达到了这些食死徒难以观察的级别。

这些食死徒,勉强可以当做一些拥有多种言灵,但是身体素质不过关的龙种,而屠龙,卡塞尔是专业的,何况这些家伙可不算龙。

接通了校长电话的路明非,哈哈的干笑了两声,表示校长看错了,自己这时候正在和诺玛对线,不能再聊了,不然一会儿基地就要被诺玛推了。

说完,路明非挂完电话,先是用权柄进行一个五百米的短距离瞬移,然后画出传送门回到了自己的宿舍,不过昂热的夺命连环call没有放过他,路明非能在食死徒人群里开无双,并且还安然无恙的撤离,也说明对方的实力在可应付的范围内。

另一边,卢修斯笨手笨脚的端着一支狙击枪,瞄准了靠近些的魔法师们,然后“砰”的一声……没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