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勃巴斯很自信,只要对方被自己正面击中,凭他们的小身板,必定会横死当场。
怎么办,让大古变身迪迦吗?
在迪迦奥特曼的故事中,有很多类似的情节,在某个人深陷危机,即将被怪兽“啪叽”一脚踩成肉饼的时候,迪迦及时变身掀翻怪兽,将之救下。
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就算硬接阿勃巴斯一拳,以迪迦的身体素质,也不会出现啥大问题。
不过现在不需要这么麻烦,阿伯巴斯已经有人对付了,总不能让迪迦出来,就为了挡这一脚吧?
人家怎么说也是超古代巨人,不论现在还是过去,身份都不低的,怎么能让别人做这种事?也太不给面子了。
自认为自己情商很高的路明非,立刻闪身来到阿勃巴斯的脚下,摆出八极拳中立地冲天炮的架势,右拳如炮弹一样轰出,直接迎上了阿勃巴斯宽大的脚掌。
轰——
新城等人感觉像是在耳边打雷一样,纵然他们都已经到了一阶,并且还饮用朱果酒增强体质,但是在这么近距离的情况下感受路明非和阿勃巴斯的交锋,依然震破了他们的耳膜,几个人的耳朵都开始流血。
紧接着,对撞的冲击波爆发,别说宗方这几个一阶的小菜鸟,就算是人间体状态是二阶的菜鸟大古,依旧像一块破布一样,没有一点反抗能力就被掀飞出去。
和他们一起被掀飞的,还有大脚踩人的阿勃巴斯,刚才那一脚他可没收力,他也没有想到在正面交锋中,自己居然还会落了下风。自己的攻击自上而下,本身还有体重的优势,却在正面的力量比拼中,输给了对方!
若是陪着雷德尔边看电视边吃橘子的堀井在这里,他应该会边飞边喊,“这不科学!”
虽然仅仅只是一次对撞,但是这其中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首先,从生物学上来说,人类的身体无法爆发出这么强的力量,不过自从他们开始修炼以后,堀井只想说:去踏马的科学,去踏马的生物!
人的力量可以用修炼来解释,但依旧有很多不科学的地方。
和阿勃巴斯的脚掌相比,路明非充其量就是一根较粗的牙签,按理说,这一脚踩下来,要么“牙签”路明非直接断了,要么阿勃巴斯的脚掌被牙签扎穿,然后因为其身体具有巨大的惯性,脚掌会余势不减的继续落在地上。,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牙签路明非和阿勃巴斯的脚掌都够硬,那路明非会被这一脚踩到地里去,哪怕是水泥地也不例外。
但以上这三种情况都没有发生,压强这个概念就像是被人吃了一样,根本没有一点存在感。
感谢夏弥,感谢芬里厄!
路明非心里暗暗念道,虽然他和巨大化的阿勃巴斯一样,都是超四阶,甚至路明非等级还要更高一些,可并不意味着路明非的力量就更大一些,实际上,路明非现在的力量还没有达到万吨级别。
而阿勃巴斯他们这个种族,除了能发射光束射击之外,还能称道的地方也就他们的力气了。而正常来说,一个超四阶的强者,他的实力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力量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所以力量强不代表境界更高,更不代表实力更强!
最明显的例子,大古前不久拜师的井田井龙,他的力量和普通人比起来确实算大,但是在怪兽眼中,他的那点力气不足为道,可他照样封印了很多强大的怪兽。甚至他现在死了,力气还不如一般人,但一些弱一些的怪兽,还真未必是他的对手……就比如迪迦连红灯都没亮就干掉的木珍星人。
路明非手里的天之痕是够硬,而且锋利无比,他若是用天之痕来接这一脚,肯定能在阿勃巴斯的脚底板上开一个窟窿,但是对方的大脚丫子也会毫不留情的踩下来,将胜利队的其他几名队员踩扁,除非大古变身。
所以路明非选择用自己的拳头,硬接阿勃巴斯的攻击。但是阿勃巴斯的力量比路明非高了好几倍,再加上他的体重也有接近五万吨,为何会被路明非一拳掀翻?
权柄!
夏弥和芬里厄是大地与山之王,他们的权柄象征着无与伦比的力量!动用权柄的时候,即使看起来再怎么瘦弱不堪,也能拥有超乎想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