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迷死人不偿命

魅羽活佛 高魅 3408 字 3个月前

在魅羽飞向十三号营地的时候,境初独自坐在公爵府的书房中。

“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呢?”他用手指敲着桌面,有些想不明白。

境初的父母是在他七岁的时候遇难的。那时他刚上小学没多久,学校是首府中同他身份背景差不多的贵族子女都去的昂贵私立。应当说,同学们都很有教养,不少人的父母和境初家也算世交。可他总觉得和他们有距离,也不喜欢他们怜悯安慰的目光。一放学,学生们要么被保姆仆人接走,要么留在学校参加各种才艺训练班。他更希望能像普通孩子那样,成群结队地出去瞎玩瞎逛。

虽然没对任何人提起过,祖母很快便看出了他的心思。一年后毅然决然地给他退学,转去一间知名的公立。

“我不管惯例是什么、别人都怎么看,”她说,“我的孙子在那里不快乐。”

去到公立学校后果然开朗了很多,为人也由之前的郁郁寡欢变得积极好动起来。到了十来岁时,凭着优异的成绩和天生的领导力,当然也有家世的原因,成为学校里无人不识的明星学生。不用说,也是众多女生的梦中情人。

他是在大学里选课时结识前妻的。当时很多朋友不看好他俩,因为她的家族不是他们“圈里的”。前妻的父亲是物理系的教授,同境初很聊得来。她自己也不是大家闺秀型,是学地质的,常年到处跑。这在当年的贵族阶层中是不可能被接受的。以至于虽然二人都公开交往很久了,亲友们还是没人相信他们最终能在一起。

结果祖母爽快地同意了二人的婚事。发出去的请帖不仅震惊了一批人,还惹恼了几个一直盼着把女儿嫁进他家来的世交。他们的订婚、他们的婚礼都曾接连一两个月占据着各种媒体的头条。有人断言这对新人用不了多久就会分开,而事实上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

在婚后第三年,她突然告诉他要去夜摩天。说是在夜摩天广袤的大海底下,发现了一些奇特的地质。他坚决不同意,因为当时她已有孕在身。那次是他们相识以来吵得最厉害的一次。最终,他屈服了。

之后噩耗便传了回来——同她一起去的七个人全部失踪,没留下任何线索。那两个月他就和疯了一样。甚至跑去夜摩天,望着那无边无际的海水,几次想跳下去死了算了,被奉了祖母之命寸步不离的仆人拦住。

不料两个月后她和一个同伴在少光天的某处被人发现。遗憾的是,送回家时已奄奄一息,而她肚子里的孩子竟不知怎么地不翼而飞了。他很想知道那两个月都发生了什么事,但见她油尽灯枯的样子,不忍追问。只在离世前有一刻回光返照,她告诉丈夫说他们在夜摩天的海底掉进了一个高维世界,并要他小心,那个高维世界的人似乎对他们不怀好意……

于是在她死后,境初便开始着手调查起这个异世来。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去打听去追踪,慢慢地线索也颇有一些了。原来很久以前曾有位菩萨去过那里又回来过,在六道某处留下一个厉害的法器,据说可以对付高维世界。当他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这个异世对空处天怀有敌意时,就去面见了皇帝,并得到皇帝的重视和支持,开始组建皇家特种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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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妻走后的这些年里,境初有过一两个女友。没过多久就觉得对方俗不可耐,完全没法和曾经那个人相提并论。偶尔他会悲观地想,也许自己就这么孤了一生了,但大部分时候他对未来还是充满希冀的。他自认为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家里有待嫁女儿的一些世家也还在一直盯着他。

可为什么“她”就能对自己如此无所谓呢?高冷的女人他也不是没遇到过,他知道她们心里其实是在意他的,高冷不过是故意做出来的姿态。而“她”对自己并不高冷。她既奉命来取悦他,除了偶尔和他闹下脾气使个心眼儿,其余时候也算是尽心尽力了。然而抛却表面的热情周到,他完全没感到自己被放到了她的心上。不要说和那个将军男友比了,她的师兄弟师姐妹们各个都比他重要。

就拿他送给她的手环来说,这要是给了任何别的女人,人家早高兴死了。肯定会隔一阵儿就来烦他一下,或者从早到晚坐在家里等着他的来电。

可那个臭丫头呢?一次都没主动找过他不说,他第一次打给她,她没接;第二次打过去时,她像是在什么宴会上和几个姐妹有说有笑,见他打来语气中居然有些不耐烦,匆匆几句就挂了。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

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吧。他打开办公桌的抽屉,从中拿出一个精美的小盒子。今晚约好了要同法怡郡主去吃饭,他已经决定向她求婚了。法怡有什么好?法怡样样都好!高贵大气得体善解人意,绝不会在答应了晚上拉屎时打给对方后又食言。也不会跟个疯子一样满世界乱跑乱飞,一会儿妓院一会儿寺庙一会儿前线。

站起身来,愣了半晌,又坐回去。好吧,就再给她最后一次机会,最后一次了。难不成还让他飞回去找她?她知道他有多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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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按了下左腕的手环,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果然又没接!他将手环取下来,决定放进抽屉不戴了。她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耐心。

等等,现在是吃饭的时候,或许她被人叫去吃饭了呢?再稍等一会儿。嗯,法怡是个有耐心的女孩,不会因为他去晚了就不高兴的。眼睛盯着墙上的钟表,好不容易等足漫长的十分钟,又打过去,还是没接。

他把手环扔进抽屉,带上戒指盒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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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向法怡求婚成功。第二天上午时各大媒体就铺天盖地满是“突发”和“劲爆”。他原本还打算前往郊外的十三营,参与特种兵最后一日招募,结果车一出门就被记者围了个水泄不通。怕耽误正事,只得通知负责招募的廖将军不要等自己了。

好不容易满足了记者的好奇心,得以离开家门,他命司机直接开去祖母府上。他知道祖母一直盼着自己再婚生子,之前也是祖母牵线让他和在外多年刚刚学成归来的法怡认识的。对他们订婚的事祖母自然会很高兴,但出于尊重还是应该当面和她汇报下。

祖母的家在老区。那一带的路上铺着高低不平的鹅卵石,并不长的一段路要开二十分钟。这倒不是住在那里的人们没钱修路,他们就是喜欢如此悠闲、任性地过日子。马路边是一家家不起眼的小店,里面也是随心所欲爱卖啥卖啥。有的贵得吓人有的等于白送,全看卖主的心情。

祖母住的是家族传下来的老房子之一。虽然只有三层,可每层的屋顶都奇高,三层楼相当于新式房屋的五六层。后院是大片的树林和玫瑰园。在祖父离开后,一个人住在那里显得空荡荡,但境初知道她是不会搬离的。

此刻,祖母照例是在她的刺绣房里,坐在窗前,窗外是一片淡紫色的剑花树林。祖母头发早就全白了,还好掉得不多。人很瘦,皮肤很干很多皱纹,但依然不掩昔日的美丽和高贵。老花镜从鬓边垂下晶莹的珠链,正手拿钩针织一块粉色镂空桌布。

境初进屋后就在她对面坐下。他是特意来和她汇报订婚这件事的,结果坐下后却突然不想说话了,只是默默地盯着她手中的活计。

“我刚刚看过新闻了,”她说,手上没停。“你真的考虑好了吗?”

“当然考虑好了。”这种事怎能随便开玩笑呢。

“我看没有吧,”她撇撇嘴,“你不开心。”

在过去漫长岁月里,每逢重大关头祖母就会用这种不容反驳的语气说出她的看法。而让境初不得不承认的是,她好像还未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