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次他不想再走以往的一次性卖出海外版权的惯例,而是想走目前国际通行的文化产品发行的“收益分成”模式,即制作商与发行商按照事前预定的比例,根据影片的实际票房收入,分成提取各自收益。
但问题是这次外商给的实在是太多,多到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拒绝他们。
分成模式,收益固然可能很高,但同时也存在巨大的风险,影片上映后到底能卖多少票房,没人能说的准。
而如果选择一次性卖断模式,则2500万美元直接落袋为安。
从理性上来说,当然要选2500万美元,但程龙还是想听听李沐的意见。
李沐想了想后说道:“2500万美元买北美和部分欧洲国家市场的所有版权,很合适。外国公司这次的出价非常大方,同样范围内的版权权益,张一谋大火的《英雄》也才卖了2000万美元左右,我认为可以接受。”
李沐对《飓风营救》电影是有信心的,但他对外国公司没信心。
这个世界不是你签了合同,人家就一定会按照合同来的,李沐完全有理由相信,外国公司绝对干得出来一方面票房大爆,另一方面又让你分不到钱的事来。
所以2500万美元把北美和部分欧洲的版权卖掉,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程龙听后稍稍有些失望,但李沐的话他也认可。从理性上来说,确实应该选择2500万,但是……
不过最后程龙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个问题。
“如果《飓风营救》是你自己的电影,你一个人就能做主,你会如何选择?”
李沐想了想道:“如果这是我一个人的电影,我想我会选分成吧。”
程龙听后说道:“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