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面前什么时候摆过这么多的碗了。
原来一个人吃饭,盛饭的时候只需要一个碗。
看着面前碗的数量,宋知了一时还有点不习惯。
“去,把他们喊进来端吃的。”
把馄饨盛了出来,宋知了喊鸟去叫人。
做饭是她负责的,端出去可不是了。
但五个碗两个人一次性应该拿不完。
所以溜达去洗手间洗了个手,宋知了走回来打算端剩下的那一个。
刚拐了个弯就差点和从厨房里走出来的温鹤屿撞上。
“你这...”紧急刹车,宋知了看着温鹤屿手里的三个碗惊讶出声。
手上一边一个,第三个被夹在中间,哪怕前面突然出现了一个人,温鹤屿都停得稳稳当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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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你这不烫啊!”
宋知了连忙从他手里把中间的那个碗拿到自己手里。
馄饨汤和馄饨都是刚从锅里盛出来的,温度想想就不低。
所以一般人拿的时候要么捏着碗沿,要么就端着底部最厚实的部分。
但是温鹤屿这个姿势却是结结实实地接触到了碗壁,滚烫的温度毫不留情蔓延出来的地方。
宋知了下意识地往他手上瞄,白皙的皮肤赫然已经通红了一片。
“你都没感觉的吗?”她嘀嘀咕咕道。
手里的碗被抢走,温鹤屿怔愣了一下。
在听到宋知了有些不满的话语时,他的身体先是下意识地一僵,在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以后,才后知后觉地松了松。
“没事。”他露出了如往常般温和的笑容,只是这次带上了些安抚的意味,眸子也柔和了些许:“我早就习惯了。”
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宋知了说:“端这种烫碗怎么还能习惯。”
她做饭这么多年都没能习惯,每次端的时候都会拿块抹布隔热。
汤的温度已经顺着碗壁蔓延开来,哪怕是端着最厚实的地方宋知了也感受到了不适。
于是她一边小声惊呼着“好烫好烫”,一边急忙朝餐桌跑过去。
而温鹤屿站在她的身后,手里稳稳地端着那两碗馄饨,低头看着碗里悬浮在汤上的紫菜,微微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