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清网行动(2)

王志永把程宝的两个老乡李建华、陈金柱的身份信息分别输入查询系统。李建华的活动信息显示在华元镇,有住宿信息和暂住信息,还有一条行政处罚信息,2011年5月份因打架被行政拘留五日。陈金柱的活动信息显示在北亭镇,有一条暂住信息,住在北亭镇港巷村5组1号。

王志永对金所说:“程宝的老乡陈金柱还住在北亭镇,看能不能让社区民警把他找过来,我们问问他,看他知不知道程宝的情况。”

金所说:“他住在什么地方。”

王志永说:“住在港巷村5组1号,估计是出租屋。”

金所说:“我来联系社区民警,让他把人找过来。”

金所立即给社区民警姚明涛打电话说:“老姚,你帮我找一下港巷村5组1号的陈金柱,贵省人,找到的话带到所里问他一些事情。”

姚明涛说:“好的,是证人还是嫌疑人。”

金所笑着说:“是证人。”

姚明涛说:“我马上去。”

过了一个小时,姚明涛把陈金柱带到了所里,姚明涛给金所打电话说:“金所,陈金柱带到所里了。”

金所笑着说:“老姚的工作效率就是高,我们马上下去看看。”

金所挂了电话,说:“陈金柱带过来了,我们到楼下大厅看看。”

陈韬说:“我们一起下去问问。”

王志永和刘刚跟着金所、陈韬到了大厅,大厅里站着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穿着华廷电子厂的厂服。

陈韬说:“你是不是陈金柱。”

陈金柱说:“是的,你们找我有什么事情。”

金所说:“到接待室说。”

金所把陈金柱带到了一楼大厅东侧的接待室,陈韬对陈金柱说:“程宝,你认识吧。”

陈金柱说:“认识,他是我老乡,我们是一个村子的。”

刘刚说:“我们是城北分局刑警大队的,程宝故意伤害的事情,你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