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力量不够,乐园也没给我什么像样的保证,更何况赢枭实在太强。我虽然心有不甘,但我明白比起心有不甘,还是小命更重要!所以,当时我根本就没搭理乐园。”
这就是朱厉当时的真正想法……
而这种想法,绝对是正确的,以及符合逻辑的。
“不过,我把这事儿记在了心里。” 素糖书屋
这般说着,朱厉蓦地一笑,看向了周围。
周围,亚历山大,白魔,光之王三人竖耳倾听,看到明皇目光扫来,几人不明所以。
“直到我遇到了你们。”
“遇到了我们?”
“没错……在当时赢枭的绝对武力之下,我是一点儿动弹的余地都没有的,但当我们团结在一起之后,很多事情便有了转圜空间。最起码打不过,咱们还能保得了命不是么?”
这话说完,四人已经停在了一个剧情世界前,透过光膜,能看到内里无数超能机械战兵,正向着一点蜂拥而去。
然而……
“圣子呢?”
他们没找到圣子的身影……
“可能是藏起来了吧,我记得奥菲利亚手中有次元迁跃,可能是在另一个次元中将圣子诞下。这种选择是正确的。”
几人简单谈了这个话题,便将这个话题略过,明皇继续说道。
“联合了你们之后,我才有了资本启动圣子计划。正如乐园所说的,将他带出去,只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方法太多太多了。”
“而我,选择了现在这种方式。”
以一个女人做孕体,让石头在孕体中托生为孩子,并诞生于乐园之内,成为一个先天性的轮回者。
以血肉之躯对抗血肉之躯……
以轮回者对抗轮回者……
“同样正如乐园所说的,其实它跟赢枭的差距,并没有想象中的大,他们两个的差别,只在于一个躯体,从掌控的权限上来看,乐园甚至比赢枭还要更强一分!”
亚历山大问道:“差别就在于躯壳?”
明皇点头:“就在于躯壳。”
“所以我给它找了个躯壳——天生的六天赋,对异能血统有着极大的包容性,还是一颗修仙练武的好苗子,只要咱们能暂时顶住秦皇的压力,用不了多长时间,圣子,或者说乐园,就可以成长成为完全不输于秦皇的个体!”
所以说……
所谓圣子……
其实就是乐园之子。
当然也可以叫做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