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吴疾被调过去,众人都在议论。
不过,探索一队的薪水倒是比其他队伍高出不少。
那些刚才还围着吴疾拍马屁的人,一听这话,脸色骤变,二话不说,转身就走,脚步匆匆,仿佛吴疾是瘟神一般。
他们心里打着小算盘,进了联防队,日后升军官的机会多多,可得抱紧那些有前途的大腿,好好表现。
进了探索队,长官是快,但死的也快。
没必要和一个死人拉关系。
而进了探索一队,简直就是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等着收尸吧。
吴疾却一脸无所谓,耸耸肩,心里想着:反正都一样,不过这任务完成起来怕是难上加难。
毕竟,至今为止,只有钱宇轩一人从探索一队升为军官,还成了 11 号围城的最高负责人,上将军衔,其他人都已命丧黄泉。
很快,其他新兵都上车走了,只剩下吴疾孤零零地站在原地。
这时,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冲进场地,“吱嘎” 一声停住。
“谁是吴疾?” 骑车人戴着摩托头盔和墨镜,看不清面容,但从身形能看出他身材矫健,浑身透着一股干练劲儿。
“我是。” 吴疾应道。
那人摘下墨镜,上下打量了吴疾一眼,眉头微微皱起,眼神里闪过一丝轻视:长得太文弱,细皮嫩肉的,能有啥用?
吴疾也在暗暗观察这人,只见他一张脸充满朝气与活力,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璀璨的星星,眉毛又浓又弯,犹如夜空中的月牙。
鼻梁虽不算高耸入云,但笔直挺拔,使整张脸更具立体感。嘴唇红润饱满,泛着健康的光泽。
骑车人心里虽有些不屑,但想到这是今天接到的命令,得把新人带回去。
“上来,我带你去探索一队。” 他语气冷淡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