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气愤

康浩祖上是湖南人,因某种机缘在新加坡设厂创业,历经两代形成规模庞大的康氏集团,尤其在船业上,不管是造船还是航运都是东南亚的佼佼者。

康家人丁兴旺,跟康氏集团一样庞大,错综复杂。

就拿康浩的父亲来说吧,他是长子也是集团现任总裁。他有十五房太太,每房太太少的一个孩子,比如康浩的母亲,多的有五六个。

所以,康浩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到目前为止是三十三个,至于堂兄弟堂姐妹,表兄弟表姐妹能多到认不过来。按进门早晚康浩的母亲排第九,因为留过洋读过书,在他父亲晚年开始帮着管理家族账目。其他房的人怕他们的父亲偏心或者康浩的母亲暗中做手脚,就先下手为强,目标是康浩的命。

他的哥哥们不敢在父亲眼皮底下动手,便选择在康浩留学英国剑桥期间实施绑架。因为哥哥们知道,他们的父亲不可能为任何一个儿子花费巨额赎金,那么“康浩死于绑匪拿不到钱进而撕票”就顺理成章,即便父亲追究也追究不到他们头上。

只是哥哥们没想到雇佣的绑匪中有方子杰这样一个人。

那是6年前的英国剑桥,绑架一如计划,索要赎金10万英镑。在“撕票”前,方子杰意外得知了康浩的身世经历,当即停手,取消交易,但其他人各持己见,分为两派,有跟方子杰意见一致的,也有坚持按计划撕票后拿酬金的……于是,方子杰带着他这边的人对康浩实施了第二次“绑架”,从他过去的兄弟们手里。

这之后,他们两个成为朋友,进一步成为合作伙伴。

康浩的哥哥们不肯罢休,一而再再而三的故技重施。方子杰便设局教训他们,让他们明白如果再打康浩的主意,他们的损失更大,甚至会让他们的父亲不再认他们做儿子。终于,吃过几次大亏后,哥哥们消停了,只是,不是放过康浩,而是不敢再惹康浩。

(本节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