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子与感觉自己最近操劳太过。
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和精力才把温棠棠找回来,让队里消停了一会儿。
中午想过来南牧这里蹭个饭,结果饭没吃着,脑子已经烧得差不多了。
要不是南牧是他从小到大的朋友,有点舍不得,他也想坐时光机回到过去,跟小时候的那个傻子说一句:大院里这么多小孩,你就不能换个人玩儿吗?非要找南牧玩儿?为了你以后的身体着想,千万别和他做朋友,太累。
可惜,千金难买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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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子与从零食柜里搜罗出一堆吃的,想摆在桌子上的时候,才发现桌子上还摆着一台超薄的笔记本电脑。
“你换电脑了啊?”邱子与一边撕开零食袋,一边好奇地问。
南牧平常都不用这种超薄的笔记本电脑,他用的都是商务电脑,还是那种又大又沉的。
邱子与之前就吐槽过南牧,商务人士谁会用这种又大又沉的笔记本电脑。
但南牧说那电脑内存大、运行快,更好用。
邱子与便吐槽他,说这电脑带来带去根本不方便,轻薄兼顾速度快点又不是没有。
结果,他才说完,南牧就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他,然后无情地说了一句冷血资本家才会说的话。
“反正电脑又不是我提,它轻不轻,方不方便携带跟我有什么关系?”
从那以后,邱子与对南牧的电脑都“印象深刻”。
所以,他今天瞥见桌上摆放着一台超薄的电脑,再加上那明亮的色彩与炫酷的造型设计,立刻忍不住揶揄起南牧:“有些人不是言之凿凿,说轻薄电脑不好用吗?请问眼前这台电脑又是怎么回事呢?”
南牧瞥了桌上的电脑一眼,才想起昨日那个红木色的小匣子。
他没理会邱子与的话,拿着电脑上了楼。
“诶,你去哪儿了?”
邱子与捧着零食亦步亦趋地跟在他后面上了楼,看到南牧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红木色的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