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文华苑王成道,特献上陋舍一座,贺尘王大婚之喜,只愿以绵薄之力,为大乾续…”
就这样,王成道终究还是没控制住冲动,有幸成了北漂的一员。
礼是随完了,接着便是吃席。
坐在流水席的大厅中,王成道又开始不自在。
整个大厅只有几桌酒席,而酒桌上也根本没有几个人。
不管是平民还是富户,随完礼都走了。
剩下的只有几名官员,像是他们两人一样,觍着脸等着上菜呢!
不对,那几个官员神色恍惚,看尖嘴猴腮的样子,似乎也不是为了吃而来的。
王成道懂了,来的人都是自愿捐钱的,根本就没想着吃席。
果然,百姓才是最纯朴的那些人,只要对他们好,他们就会掏心掏肺地对你!
看到现场的氛围,王成道觉得全身自内而外都被洗礼着,整个灵魂都在升华。
来时他还期待,觉得陆尘大婚,宴席必是豪奢无比,肯定能把扇子钱吃回来。
可现在他不这么想。
国运在前,怎可贪图享乐,所以他希望这酒席越简陋越好。
接着便如他所愿,陆家的酒席别具一格。
只有四菜一汤,菜是各种野菜,集市上一个铜板一大把的那种。
汤是豆腐汤,可连块手指大的豆腐都没有,全是豆腐沫。
还都是清汤寡水,不带一点油星,连他午时的工作餐都不如。
至于酒,醪糟味倒是非常浓郁,就是不知道兑了多少水,无辛辣,不上头,喝多少也不会误事。
最后便是馒头,黑点也就黑点,可那硬度,能砸死几条不长眼的野狗,绝对是防身利器!
这是他见过最简陋的席面,谁家娶媳妇要是上这些,那就是娶了全村人的笑话。
别说是人吃的,喂兔子都显得寒酸了。
要是以往,王成道要么破口大骂,要么起身离开,顺便要回份子钱。
搞不好一气之下,还能写出个让陆家流传千古的绝句。
可此刻,他都没有。
看着这些吃食,他想到了年轻时。
那年他进京赶考,也是恰逢灾年,家里没米没柴,他爹给他装了半袋子黑馒头,顶饿又防身...
这一餐,王成道吃出了年轻的味道。
马文元心中疑惑,他一边噎着馒头,一边看着王成道通红的眼睛。
难道是蔬菜吃多了,吃成了兔子的红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