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死灯灭,盖棺定论

在李老爷家当起了长工。

因为干活勤快,备受李老爷赏识。

彼时,李老爷人老心不老。

五十岁的高龄,毅然决然地娶了一个十六岁的黄花闺女进了门。

成为了第五房姨太太。

那姑娘也是个可怜人。

出身贫苦,父母本是李老爷家的佃户。

后来遇到虫灾,地里收成不好。

不仅家里口粮短缺,而且连李老爷家的租子也还不上。

父母不得已将女儿卖给了李老爷。

这样起码全家不用饿死。

女儿也能有一条活路。

然而姨太太是娶进门了。

可李老爷一大把年纪,早就有心无力。

因此,为了生理和心理上的满足感,养成了一些十分变态的习惯。

姑娘每日经受折磨,苦不堪言。

后来实在受不了了,便想跳河轻生。

却被胡勇无意中发现,及时救下。

胡勇劝她要珍惜生命。

姑娘觉得胡勇是个好人,内心颇为感激。

一来二去,二人就擦出了火花。

每日趁着李老爷不在家,便厮混在一起享受男女间的欢愉。

却不想,纸终究包不住火。

二人苟合的事情最终还是被人撞破。

李老爷大发雷霆。

他不舍娇嫩的五姨太,只能命人将她软禁起来。

但是对于给他戴了绿帽子的胡勇,就没有丝毫情面可讲了。

当然是怎么残忍怎么来。

于是,胡勇便落得四肢被断,子孙根被切的下场。

……

走马灯跑完,胡勇的生平,也尽数记录在了《罪灵图录》上。

观尽其生平,林默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胡勇的罪恶值是三星了。

按理说,他不过是与人私通。

而且是两情相悦的事情,并没有强迫对方。

也没犯过伤人性命的大事。

罪恶值最多也就一星。

可当看到胡勇的小时候,他就清楚了一切。

——他吃了他父母身上的肉!

当年闹饥荒的时候,他为了活下去,吃了父母的肉。

那个时候,其实他的父母并没有死去。

可依然甘愿将身上的肉剜给胡勇吃。

最终,胡勇活了下来。

而他之所以偷跑下山,忍受不住寂寞是一方面。

但最重要的是,他受不了内心的谴责和煎熬。

寺里那些每次诵读的经文,非但不能让他平静,反而让他本就自责的内心备受煎熬。

于是……

若说胡勇是好人,肯定谈不上。

但说他是坏人?

好像也没有犯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

人死灯灭,盖棺定论。

善恶在我,毁誉由人。

这世间的善恶,谁又能分得清呢?

林默轻声一叹。

恍惚间回过神来,眼前的《罪灵图录》已经淡去。

一本名为《十三层大散手》的书册浮现在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