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只需要变的强大,更强大。
直到自己能够堂堂正正的面对人类。
下午时分,刘畅又打劫了一趟鬣狗群。
不对,应该是和鬣狗群分享食物。
在他领地上的动物,都是属于他的财富,鬣狗击杀了动物,只需让出一小部分食物。
它们能够保留绝大部分猎物,以及最肥美的内脏部分。
哪里还有他这么大方的领主。
在狮群的领地,鬣狗或者花豹猎豹狩猎了食物,狮群会毫不犹豫的争抢,获取所有猎物。
在鬣狗的领地上,鬣狗同样会如此。
也就是刘畅,心善。
见不得食肉动物挨饿。
随着打劫行动的越发熟练,刘畅也看出了食肉动物狩猎的一些特色。
它们优先挑选落单的动物下手。
如果碰上既落单,又属于老弱病残那一类动物,对于食肉动物而言,它们和草原上的自助餐没什么两样。
狮群比鬣狗的口味要挑剔些。
狮群大部分情况下,更倾向于狩猎体型较大的猎物。
意味着一次狩猎,能够获取更多的食物,让族群成员吃饱。
而鬣狗则更喜欢狩猎怀孕的动物,或者亚成年以及更小的动物。
两者没有谁对谁错,谁强谁弱。
都是选择和己方最契合的狩猎模式。
一连几天过去。
期间大卫两次试着接触刘畅,送给刘畅一柄匕首,以及一柄斧头。
刘畅通通拒绝。
一是他不喜欢白拿别人的东西。
二来刘畅有了两把短刀,够用了。
拿到更多的兵器对他来说没什么用处。
他总不能背一个背包,遇到对手之后拔出来对敌。
如果他有灵巧的双手,倒是可以考虑标枪这一类远距离进攻的利器。
可他只有四只蹄子,比个耶还行,拿标枪还是免了吧。
这天刘畅吃饱之后,躺在草地上晒太阳。
距离他一点五公里外。
大卫脚下放着两个沉重的哑铃,脸色有些凝重。
“珍妮,你说天蓬会喜欢我们为他准备的礼物吗?”
大卫不确定问道。
“可能吧,大卫,放轻松些,我们已经尽力了。”
珍妮宽慰。
这几天她和大卫绞尽脑汁想着给天蓬送礼物,希望得到天蓬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