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现成的猎物,自然不用他亲自狩猎。
沿着血迹,刘畅很快走到已经死亡的葛氏瞪羚面前。
那支长枪还插在瞪羚的身上。
发狂奔跑过程中,长枪给瞪羚造成的贯穿伤撕裂,导致瞪羚肚子里的螺蛳粉和粉色面包全部漏了出来,拖拽在地上。
刘畅无所谓,反正他也不吃。
他用嘴巴咬住长枪,拔了出来。
本来他想着把这支长枪连同葛氏瞪羚一起打包带走。
想想这支长枪上可能有追踪装置,刘畅还是放弃了。
小主,
砰的一声。
长枪砸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刘畅咬住葛氏瞪羚的脖子,拖着对方朝着另外一侧跑去。
葛氏瞪羚的内脏器官,在拖拽中被扯了下来,甩在路上。
正合刘畅的心意。
省得他担心人类老六驱车顺着血迹找寻。
跑了两公里后,刘畅低头开餐。
吃完一顿,他提步朝着自己北边的洞穴走去。
回去还得七八公里,路上逮着啥算啥。
雨季的日子太滋润了,走一两公里就能遇到食物。
走着走着,刘畅听到嘶吼声和哇呜哇呜的声音。
鬣老二和打工豹在打架?
心中涌现猜测,刘畅赶紧提步小跑过去。
能引起这两个货打架,肯定是有食物。
草原上的食物争夺只有一个规矩,那就是谁拳头大就是谁的。
很快,刘畅跑到鬣老二和打工豹身前,看到了这两货打架斗殴的原因。
一头小型羚羊横亘在两兽之间。
鬣老二想要拖着跑,猎豹不让。
猎豹想要拖着跑,鬣老二死死咬住不松口,或者咬打工豹一口。
两货都不想放弃这块大肉。
刘畅没有着急动手,而是站在距离它俩十来米的位置,密切关注它俩争抢。
他想要看看这俩货是怎么打架的。
怎么它俩互相打的时候,顶多咬一嘴毛。
打他的时候,那叫一个下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