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号皮鞋的一战,是刘畅踏出族群洞穴后,最为酣畅快意,收获最大的一战。
回忆战斗场景,刘畅第一印象是艰难。
实在是太难了。
他从来没碰见如同大号皮鞋一般难缠的对手。
足足五百斤的体重,是自己的三倍。
庞大的体型差距,让刘畅的蹄子猛蹬和背部铁山靠两项战斗技能失效。
唯一能打出有效攻击的方式就是獠牙穿刺。
但獠牙穿刺有个不方便的点。
遇到大型动物,獠牙穿刺进入对方身体再拔出来,哪怕刘畅动作再快,也需要时间。
这个时间足够攻击速度极快的动物,凭借狩猎本能打出凶猛的反击。
例如皮鞋的扭头撕咬。
打到这个地步,刘畅更多的是依靠身体本能反应去战斗。
当他刺中皮鞋老六后,不需要扭头去看皮鞋下一步的动作,直接施展飞蓬步逃遁即可。
一旦他扭头去看皮鞋,迎接他的将是皮鞋的血盆大口。
好在他很快将潜能爆发赋予他的五感提升,以及飞蓬步灵活的步伐结合在一起,打出了极为流畅的进攻。
真可谓是在刀尖上跳舞。
稍有不慎,难免被刀尖所伤。
第二感觉是爽。
单对单挑翻五百斤重的皮鞋老六,刘畅心里有种无法言喻的爽。
这种感觉比万军丛中取野狗女王狗命更爽。
论战绩,他或许还称不上草原第一巴图鲁,但绝对能跻身草原顶尖猎手之一。
五百斤的皮鞋老六,那是连狮群都难以狩猎成功的庞然大物。
命丧他手。
击杀强有力的对手,是确认自身实力最有效的标注
刘畅实实在在感受到,自己确实拥有非常强悍的实力。
至于收获。
他获得了皮鞋老六的身躯,自己接下来一周多时间的肉食供应有了保障。
更重要的是,他的飞蓬步有了一个很大的突破。
不再拘泥于一二三四步的呆板,有了几分融会贯通的架势。
锻炼两个小时后,刘畅躺在地上休息。
飞蓬步已经练到第十四步,又遇到了阶段性困难。
刘畅现在反倒不着急了。
他如今掌握的飞蓬步,已经足够他对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