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热搜,呈现出了一种井喷似的状态。
陆野中午大战六女的热搜词条还没下来。
#新唱法,被全损音质拿捏#
#陆野大战老外#
#励志之最—《追梦赤子心》#
#谭志相约陆野在《我是歌手》PK#
#金乡市校园霸凌调查进度#
这些热搜词条,又纷纷顶了上来。
用黄娇娇的话就是,陆野一个人吸干了整个平台的流量池。
此刻,几乎全网的关注点,都在他身上,这会儿哪怕他发个打喷嚏的消息,都会被无数网友围观和评论。
更何况,他抛出来的是一条指桑骂槐的围脖,登时引起全网吃瓜网友的强势围观。
看文字的意思,是在骂人。
可当大家打开图片时,又觉得有些懵逼。
这......好像是一页合同,从合同的条款上看,给出的条件相当优渥......
可陆野为什么说是文字狱呢?
“感觉像是鹿鹿准备签约悠乐娱乐公司......”
“给艺人百分之九十九的自由度?这样以后鹿鹿是不是就不用像在星海娱乐那么辛苦了?不喜欢的通告全都可以推掉啊?”
“太好了!星海娱乐那种高密度通告会埋没他的才华。像现在这样多好,时间创作高品质作品,我们也跟着有耳福。”
“悠乐娱乐公司还怪好的捏,支持悠乐。”
“你们是不是傻?鹿鹿都说是猴戏,文字狱了,难道还看不明白吗?”
“常年玩文字游戏的律师来告诉你们,这合同就是个天坑,陆野只要签了,他这辈子就完了。”
“没错,这合同是真狠啊!”
“只要一签约,悠乐娱乐不解约,陆野终生都不能解约,而且,他这辈子连唱歌和卖歌,甚至连送大桶水都不行,比如,这第三个条款......”
“还有这第四条款,更毒......”
“卧槽,你不讲我还真没看明白,这也太隐晦了吧?”
“沃日,悠乐跟陆野有什么仇什么怨,要这么坑我们鹿鹿?”
“悠乐没有,但乐宇传媒集团跟陆野有仇啊。”
“又是指使被人陷害陆野的套路呗!”
“特么,许志迅你还有完没完?就只会来阴沟里玩这一套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