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厨子不屑一笑,在做菜这方面,他根本没把林书豪放在眼里。
一个读书人,舞文弄墨,或许是他的强项,要说他做菜比自己好吃,就算打死他他也不信。
能在杜府担任厨子,没点实力,也不可能进来。
杜大小姐倒是对吃的没什么要求,只要干净卫生就好。
可婉儿姐要求可就高太多了,色香味俱全一个都不能差,他可是凭真本事进来的。
不一会李管家就搞了一大块猪肥膘走了进来。
林书豪看了顿时拍了拍额头,他给忘了,这个时候的猪,还没有被圈养,比不得家猪的肉质,身上还有一股子骚味,一般人都受不了那味。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一般达官显贵人家,压根没人吃这玩意儿,吃牛羊肉居多,多是一些普通人家才吃。
不过,问题不大,他有的是办法将这猪肉做的好吃。
而且他最真实的目的,也不是做猪肉,而是炼猪油。
那名厨子见李管家抱了一大块猪肥膘过来,当下冷笑一声,心里更加肯定林书豪不会做菜,在一旁等着看笑话。
“林公子,你不会是想用这个做菜吧,这可不行,这豚肉太骚,大小姐和夫人都吃不惯的,要不换个食材吧。”
李管家一脸担忧道。
林书豪接过猪肥膘,淡淡一笑道:“放心吧,我自有安排。”
这么多天的相处,李管家也知道这林公子有些本事,不过,那是在文采方面,至于这做菜,他也是第一次见,心里也有些吃不准。
但他也没多说什么,大不了做不好,不上桌就是了。
只见林书豪接过猪肉后,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取出一节燃烧的干柴,只听一阵滋滋啦啦的声音响起,不一会厨房里就飘散开一阵皮毛被烧焦的味道。
这一步是为了去掉猪肉上的猪毛。
野猪毛又硬又糙,不弄干净,还真下不了嘴。
一旁的厨子见状眼睛一亮,这样去猪毛的方法,他从来没想到过,不禁对林书豪高看一眼。
将猪毛弄干净以后,林书豪熟练的将肉切成小块,接着在锅中放一些清水,然后又切了一些姜片放进去一起煮。
待水开以后,他将肉捞出来放在一边控水,同时把煮熟的姜片挑出来备用。
接着他将煮肉的水倒掉,又重新倒了半碗清水,切了几片姜片,又将煮熟的肉连同姜片放进水里又煮了起来。
这一顿操作下来,众人都看迷糊了,不知道他究竟在干什么。
做个菜至于这么麻烦吗?煮了又煮,再煮猪肉也不可能变成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