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参加诗会

谁让他是杜大小姐的心上人呢。

周士杰见他很识趣,心里舒服了不少,心里冷笑不止,直接把林书豪当成了软柿子。

一个帅气的姿势上马,手中马鞭一扬,以主人的身份带队向目的地进发。

随后林书豪就有些后悔了,也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故意的,一路上故意将速度控制的很快,他几乎是一路小跑,才勉强没有掉队。

“妈的,老子今天认栽,你小子以后最好别欺负大小姐,不然老子新仇旧恨一起报。”

好在诗会所在的杏林苑离杜府不是很远,十来分钟就到了。

林书豪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比周公子早一步将轿帘掀开。

“大小姐,到了。”

周士杰目光闪过一丝阴霾之色,一闪即逝。

杜雪见看他额头出了不少汗,她冰雪聪明,怎么能不知道咋回事,并没有多说什么。

下了轿子,她故意放缓步子,趁着周公子不注意,将一块洁白的手帕,递到林书豪的身前。

“快些擦擦,天凉,别受了风寒。”

林书豪感动之余,并没有接,而是咧嘴一笑,表示没事,然后毫不在乎形象的用自己的破袍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大小姐,快进去吧,别让周公子等急了。”

杜雪见叹了口气,只能收回手帕,走进了杏林苑。

“周公子到。”

一阵锣鼓响起,周士杰的名头响彻整个诗会,顿时引起了一阵骚动。

不少才子摇着折扇纷纷迎了上来,更有一些大家小姐,眸中含情,身姿摇曳,双颊晕红,娇羞一片。

“快看,是周公子,好帅啊!”

“此生若能嫁与周公子为妻,我就是死,也值得了。”

一旁的林书豪是目瞪口呆。

奶奶的,老子当年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被京大录取的时候,也没这阵仗啊。

真是生不逢时啊。

“哈哈,周兄你来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