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衣服打着补丁,很脏,看出来很久没洗了,只是因为经常拍打,没有沾着土,显得比他们干净多了。
少年还会写字!蒙哥儿看不懂字,但是听别人说过,现在亲眼看到这有趣人物,蒙哥儿只觉得好笑,别人哭着喊着求别人收留,只求一口饭吃,都没有官老爷要,这少年还想卖价钱?
果然是读书人家出来的吧,脑子都读坏了。
不管别人怎么看,少年还是在那里,不去理会别人的眼神。
其实也顾不上就是了。
少年正是季书。兵荒马乱中,季书跟着难民流落到了京师,起码在京城的“难民营”一天能吃上一顿米粥。
也正因为这样,季书才活到了现在,不过还能活多久呢?
干脆就这么死在这里算了。
季书很饿,饿得发晕。他没头没脑地在想:到底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子?
多少天了,自己到这个世界来多少天了?记不清已经多少个白天黑夜了。
恍惚间,好似前几天还在餐厅里喝着小酒,吃着火锅,还唱着歌。
没曾想,头疼脑热了,跑去见义勇为了一把,结果被歹徒一刀捅死,醒来后就发现自己穿越了。
活着!穿越!自己大概应该心存感激吧。不过现实如此残酷。
村长死前的那一幕又浮现在脑海中。
无尽的悔恨、厌恶涌上心头,那是季书无法忘却的噩梦。
那个村里的人还有人活着么?
不知道。因为季书逃了。
逃走了,活了下来。和其他难民一起涌向了京城。
饿着肚子的时候为了一块树皮、一颗草根,和别人像饿狼一样抢红了眼!终于活着来到了京城。
这就是他的穿越!
干脆就这么死在这里算了!
“咦,这字写的还可以。喂,你要卖身葬父?”
一个空灵悦耳的声音惊醒了迷糊中胡思乱想的季书。
“是。”
季书疲惫地抬眼看向前方,一个少女翩翩然就站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