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两个灭绝人性的司机!1995年河口县“5·28”抛尸杀人案

5月28日8点多钟,河口县南溪河畔阴雨绵绵。

况胜利与罗兵驾驶“川B·”号东风牌大货车从蚂蝗堡出发驶往南溪焊水箱。8时50分,行至砚(山)河(口)公路216公里加200米转弯处,在他超越一辆两轮摩托并与南溪农场二队职工代仕兵的自行车(衣架上乘坐妻子杨春琼)会车时,发现又有一辆两轮摩托车迎面驶来,况胜利即向右打方向避让。因下雨柏油路滑,车辆后部向左斜滑,致使车厢左后角猛烈碰撞代仕兵的左胸部(据法医鉴定,左胸部有一巨大创口,创口中心部位深达胸腔肺脏,是代的直接死因),代仕兵受伤后不久死亡,杨春琼头部也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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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况、罗二人企图逃走。在围观群众的指责下,他们才先把杨春琼扶进驾驶室,再把代仕兵抬进驾驶室,然后,按照群众所指朝600米外的南溪镇医院方向驶去。

车到南溪镇,况、罗二人未将伤者送进医院,而是驾车沿砚河线往桥头方向逃逸。当驶出17公里到达大南溪三岔路口时,况、罗二人老远发现南溪农场保卫科的干部在砚河线上检查,即临时改变行驶路线,沿八南线往八寨方向逃窜。

从文山州马关县八寨到河口县大南溪的公路,就是人们常说的八南线,全程48公里,沿途古木参天,藤萝缠绕,谷幽箐深。原始的亚热带雨林,遮天蔽日,给人一种神秘幽深的感觉,过往车辆稀少。况、罗二人载着伤者在寂静的山林中紧张地行驶着。当他们发现代仕兵已死亡时,马上萌生出一个抛尸杀人的阴谋。

这时,杨春琼苏醒过来,问:“我们怎么会在你们的车上?”

况胜利回答:“你们出事了,现在我们要把你们拉去医院。”

杨春琼看了一眼身旁满身是血的丈夫,又昏了过去。

罗兵问:“怎么办?”

况胜利说:“把尸体甩掉,不可能拉回四川。”

罗兵又问:“要不要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