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指使人纵火,是他收买人进入李文军家偷窃。被指使者是谁,有几个,他花了多少钱收买,在哪里交接的,都说得清清楚楚,一点不漏。而且还跟之前来公安局自首的人交代的一模一样。
所以,这件案子十分清晰,没有任何疑点。
县公安局在大门口公告栏里张榜公布了案情,并被提交法院审理。
王小山指使别人纵火烧毁县里唯一的废品收购站,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入室盗窃,除了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这个案子还被当成典型重大案件递交到了市里。
所有参与侦办案件的人都被记了功。谢副局长给李文军颁发锦旗,李文军接受锦旗,却没拿回矿区,而是挂在了陶光明那里。
一来他哪里不合适挂这个,二来陶光明需要它来提醒其他人,不要乱动手。
陶光明很满意。
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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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青找了很多关系,四处求人,最后王小山被判了开除公职,劳动管教一年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王永青做矿长这几年贪污的钱全赔进去了。
没有想到,祸不单行。
有人把王小山的事情反映到了市里,说他破坏矿区最有前途的厂子运营,导致该厂停工多时。
举报人说出王小山从李文军家里偷了几个电子元件,本想要自己开对讲机厂,结果做不出来,导致买家钨矿不能按时拿到货,耽误了钨矿的生产。
言之凿凿,人证物证都在。
一听就是内部人士。
市矿业局里立刻打电话给两个副矿长询问。两位副矿长一见这种情形,自然不好隐瞒,一五一十相告。
市里又打电话给李文军核实。
李文军也不说是谁的责任,只说确实停工了一段时间。
市矿业局很恼火,责令王永青好好反省,并撤销了他的一把手,降为副矿长,主管退休老干部和后勤。等于就是把他架空了。以王永青的年纪,没可能在矿区翻身了。除非他调走在别处施展拳脚,倒是有可能。
王永青灰溜溜地从矿长办公室搬到了副矿长办公室,仿佛一下老了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