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辛苦,我是叶志军,对于领导的安排,我十分满意,我要到基层去,贾副书记,我初来乍到,经验不足,有很多事,我还要向你学习,听说吴洼子村宣传工作搞得有声有色,这一点很好,听说有一位擅写,更有一位善演,我还听说还是贾副书记的亲亲侄女能唱,我听刘书记说过,贾副书记握个手吧!”
贾云龙想不到这家伙,这么油腻,一上来就和自己握手,“叶书记,你客气了,吴洼子是个小地方,池小水浅,你这尊神去了,有些大才小用了!学习谈不上,共同把吴洼子那点事搞好!你请坐!”
一直到会议散了,贾云龙头脑一直胀绷绷的,这一年多,提心吊胆过,生怕李默海的事东窗事发,殃及池鱼,还好,暴风骤雨停歇下来,正准备要大干一场,想不到上头给他玩了这么一手,叶志军虽是过渡,那也是压在自己头上一块盘石,他叹一口气,说明这小子来之前,摸过吴洼子底牌,究竟是何许人也?张金梁?是他,一定是他。
吴洼子易主的事,很快通过大小队会议,传遍吴洼子,这次见面会开得并不长,也就二十分钟,会议一结束,叶志军就立马去了后院宣传队,在张金梁引见下,他如愿以尝见到那位能写三十多岁还是老光棍,且精瘦精瘦的陈家岩,小麦色的皮肤,鼻子上架着副眼镜,更见到他想见的贾一茜,秀色可餐,真是国色天香,哎呀呀,不了解,俗的地方,竟然藏着掖着这样的人才,他当机兴起,就让贾一茜唱一曲,原来这个身材如此魁梧的壮汉,也是行家里手,唱念作答,无一不精,无一不会。
贾一茜不愧有“百灵鸟”之称,她的嗓子的确被上帝吻过,她唱的第一首歌是《大海航行靠舵手》,唱出了那个时代的气势,接着她又唱了《东方红》,最后竟然是和新任的大队书记一起唱的《一定要把胜利的红旗插到台湾》,那些铿锵有力的歌曲,曾经那样鼓舞人心。
叶志军居然唱得大汗淋漓,歌曲结束很久,他还陶醉其中,直到张金梁给递上温热的毛巾,他擦了一把,“小张同志,你这个伯乐不错,这百灵鸟一样的嗓子,实在不应该浪费,小贾自身条件不错,有机会,我介绍你到县歌舞团去,那里才是真正施展才华的地方,今天就到这儿,我还有事!”他释放完热情,就回到曾经是老梁办公的地方,他去的时候,贾正在收拾自己的东西。
“你做甚?”叶坐在椅子上。
“我收拾我自己的东西,我曾经主持一段全面工作,你来了,我就该到我该去的地方!”
“噢,你继续,贾副书记,我知道你有情绪嘞,我也反对他们这样安排,可是……我们又能有什么办法?今后一段日子,我们要在一起工作,基层工作,我没有做过,你比我有经验,且轻车熟路,这里的人和事,你都比我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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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积极配合你的,放心!”贾识字不多,经常性不读书不看报,很多事都是他带报纸回去,贾福生念给他听,给他说其中意思,所以东西很少,双手一卡,卡着就走,望着他的背影,叶志军顿感春风得意。
天气逐渐转凉了,风象被惯坏的孩子,我祖父李精妙夹着我,一只手用小瓦罐拎水,浇我家那爿宅基地上的山芋秧,去暑萝卜白露菜,这是时间的节点,在节点到来之前,我祖父已经从十里集他好朋友李精伦的养鸡场拉来一车鸡粪便,他要赶在去暑前,把萝卜种下。
第3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