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得一声惨叫,对方显然已经承受不住这样的剧痛。
霄云见状,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一把夺过对方手中的西瓜刀。
他的动作如行云流水般流畅,没有给对方任何反应的时间。
夺过西瓜刀后,霄云毫不留情地对着对方的脚猛砸下去。
这一击威力惊人,仿佛要将对方的脚砸断一般。
果然,随着一声沉闷的撞击声,对方的脚很可能已经骨折了。
此时,周围的人都被霄云的狠劲吓到了,他们一个个都惊恐地站在原地,甚至连上前劝架的勇气都没有。
而那两个原本还在叫骂的人,看到霄云如此凶狠,也被吓得不敢再出声,只能老老实实地坐在地上,捂着自己的伤口,心中默默祈祷警察快点到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十五分钟后,小倩的老板匆匆赶来。
他看到现场的情况后,皱起眉头,询问是否已经报警。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也没有再多说什么,毕竟这种事情还是交给警察处理比较好。
又过了十五分钟,一辆警车呼啸着驶来,停在了事发地点。
车门打开,走下来三位警察。
霄云见状,立刻迎上前去,将手中的钢筋递给警察,并主动向他们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警察迅速而简洁地向路边的行人询问了一些基本情况,在确认与霄云所述一致后,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召唤救护车前来。
紧接着,警察要求小倩和霄云一同前往警局,以便详细记录事件经过。
霄云心里明白,这次他们受了伤,自己承担赔偿责任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他并未多言,默默点头表示同意。
然而,当看到警车空间有限,无法容纳所有人时,霄云主动提出自己是骑着摩托车前来的,可以自行跟随警车前往警局。
一般情况下,这种要求通常是不被允许的,但当警察注意到霄云摩托车的车牌竟是军牌时,态度立刻发生了转变,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