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将承蒙天王大恩,非但没有在大秦危急时救亡国家,还趁机自立复国,做下如此不仁不义之举,末将已无颜苟活,恳请天王赐死。”
王猛说道:
“若论罪过,你们这些趁机造反自立的都该处决,且死不足惜。
但是各部族历年来为我秦国南征北战,立下过汗马功劳。
我秦国又以德治立国,天下各族都是我秦国的子民,若要全部诛杀,我秦国各族子民必定心生仇怨,国朝不宁,得利的只能是南边的晋国。
但若连你们这些引领反叛的各族首领都不加以严惩,天王的威严何在?国家得以立足天下所倚仗的律法何以为纲常?”
说着,王猛回身与苻坚上奏道:
“天王,老臣有三道奏事请命。
第一,臣请命削夺各族首领的兵权和官职。
各个部族不论州官还是差吏,全部都由朝廷重新选任,且要设立直接受命朝廷的监管官员,定期对官吏进行考核,并依照政绩进行调任或罢官。
各族之间通婚和就学人数亦在政绩考核之内。
第二,要重新划分州郡,打破原有的部族领地,由不同的州郡交叉管辖治理。
各州郡守军兵力严格由朝廷规定,州官只治民,不领军。
第三,全国兵卒不能再靠抽丁募兵。
这等需要征战时就征召,不需要时就务农的军策隐患极大。
军兵作战能力不足,极易被北府军那样的精锐击溃。
且各族百姓不能从参军中稳定获得赏赐,只有打了胜仗有缴获时才有钱财赐予,没有缴获就只能得到基本维生的衣食。
这样的军制必定会让百姓们不情愿参军。
依臣所言,应当效仿晋朝军门世家所施行的军饷制。
军队常设,不务农,只管训练战场杀敌和领兵之法,即便不打仗也应当固定给予军兵钱粮。
若是战时则提高军饷,打了胜仗还要额外赏赐,若是为国捐躯,更要给予足够钱粮安抚军兵家室。
并且设定固有的考核年限,合格的军兵可以继续留任军中,不合格的便要裁撤退伍,重新招募有志报国的军兵,将领也不能除外。
如此将士们没有后顾之忧,训练出来的军兵才能不畏战,不惧死,能够用更少的精锐兵马打赢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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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了战损和用兵人口,便能有更多青壮参与农事。
淝水之战的结果,上苍已经告知我等了。
人马多并不一定就能打胜仗,人越多反倒越难发号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