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仁略微关注了下周围住客们的反应后,注意力便重新放在了天台上的战斗中。
紧接着,在一阵“砰、砰、砰……”和“哐、哐、哐……”战斗声中,陈永仁听到了两个男人的大声对话,或者说怒吼也可以。
“嗨,伙计,你最好把孩子放下,否则我保证,你死定了,你竟然敢杀了我的手下汤姆,那可是我最信任的手下。”说话的男人是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胖子,此时他一边带着身边手下朝前方四处奔跑的男人扣动扳机,一边喊道。
“你休想,你们这些该死的罪犯。你说的汤姆是那个四十多岁,还留着马尾辫的眯眯眼老男人吧。我告诉你,我最讨厌这样的发型了。
在我看来,那辫子不但不会让他看起来更帅,反而让人觉得恶心。特别是他那双眯眯眼,简单是丑到爆了。
所以,我让他提前去见了上帝,我想,上帝肯定会很乐意告诉他,什么才是真正的审美,你应该感谢我才对。”被追杀的男人穿着黑色皮衣,有着一头黑而短的浓密头发,整个人看上去分外的硬郎。
听了对方的调侃,眼镜胖子气的胸口不住起伏:“看来,你想做英雄,伙计。”
“我对做英雄不感兴趣,我只想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杀那个女人。”说话音,被追杀的男人一个纵跃,翻过面前到他胸口的围墙,然后半蹲着身体,开始反击。
面对有围墙遮挡的男人,眼镜胖子和身边一群手下减慢了冲上去的速度,同时分别散开,借助身边的物件遮挡身体。
“你猜猜看,”这个过程中,眼镜胖子的嘴始终没停:“我可以告诉你,伙计,事情比你想的还要有趣。当然,这只是对我们来说。对于你,事情可一点都不有趣。不仅如此,你还得罪了你根本就得罪不起的敌人。
对了,我突然想起一首诗,曾经有一个很能生的女人,她有三个孩子,纳特、帕特和塔特。她说带孩子很有趣,但喂他们就是另一回事了,因为塔特总喝不到奶水,你应该明白这首诗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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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是的,你果然是个聪明人。伙计,你已经惹了这么多麻烦。先是抢走了孩子,现在又杀了我的手下。
你如果想继续在纽约这座城市生活下去,就最好不要反抗,把孩子交给我们。之前的事情,我就可以不跟你计较。否则的话,我一定会好好回报你刚才的所作所为。”
听着两人夹杂在枪声中的交谈,陈永仁有些大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应该是一伙人在追杀一个女人,然后中途跑出来一个男人救走了女人的孩子,同时还杀死了几个追杀者。
“有意思,做英雄吗?”陈永仁摇了摇头:“英雄,可不是那么好做的。”
另一边,被追杀的男人根本就没把前方眼镜胖子的威胁放在心上。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根本就不可能向对方妥协。
不提怀中婴儿交到对方手中会面临着什么样的下场,单是他自己,就很可能会被他们杀死。
所以,被追杀的男人很清楚,当务之急是尽快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
只不过,看了看周围空旷的环境,想到这里是9楼天台,被追杀的男人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此离开,特别是他怀中还抱着一个婴儿的情况下。
就在这个时候,左右张望的男人突然看向了隔着大概三米宽巷子的快乐酒店。
准确的说,是看向快乐酒店靠近他这一侧的一扇扇窗户。
然后,男人的目光,锁定在了6楼一处没有闭合的窗户上。
想到这里,估算了下落的时间以及前冲可能达到的最大距离,男人咬了咬牙,终于下定了决心。
事情到了这一刻,如果他不想带着怀中的婴儿一起去死的话,就只有这一个选择。
下一刻,被追杀的男人猛的朝眼镜胖子以及他身边一群手下扣动了扳机,火力远比之前还要猛烈。
“砰、砰、砰……”
“哐、哐、哐……”
“……”
男人的枪法确实很犀利,有几个慢慢靠近的家伙立刻被打中身体,在地上开始翻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