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这样,他也没有死,恶魔之裔的生命力十分顽强,只要没粉身碎骨或命核破碎,一般都能坚持下去!
彻底失败了,格罗佛左手血能凝成一条长鞭,直接甩出,把一位十岁左右的男孩从一旁的木屋中拉了过来。
在他漫长的生命中,这种以人质作为要挟的手段他没少用过,对于那些迂腐的正人君子,或多或少有点效果。
他提着被捆住的男孩横在胸前,喊道:“等等,我手上有人……”
这是他之前故意留的一个活口,他还不想死,只要给他一些缓冲的时间,他可以付出此生再无寸进的惨重代价发动血遁术,也许能有一线生机。
“唰!”
散发着璀璨光辉的青金色长剑如箭矢一样飞掠而过,将男孩和格罗佛直接钉在了地上!
男孩只是个普通人,瞬间被剑身上的圣焰燃烧成灰,格罗佛不可置信的捂住胸膛,发出凄厉的惨叫。
金色的火焰起舞,剑上的圣力摧毁着他的身体,他心脏处的血核都裂开燃烧起来。
体内的血能被点燃,他的身体渐渐萎缩,如同泄了气的皮球,看着一步一步面无表情向他走来的米歇尔,格罗佛发出了最后的叫喊:
“你这个疯子,你也是魔鬼!我诅咒你,诅咒你永堕地狱!”
米歇尔不为所动,来到被钉在地上的格罗佛面前,圣力缭绕在右手上,直接刺进他左胸中,将血核掏出!
血族侯爵再也支撑不住,被金焰燃烧成灰烬。
时代变了,这是他最后的想法。
至始至终,圣骑士米歇尔都没有说什么废话。
什么你手上有无辜的人质我就会束手束脚,这种情况根本不会出现在他身上。
金蔷薇骑士这时才开口说话,声音竟然颇为柔和:“背离荣光的存在,终将被全部净化!
主的光辉照耀着我,可光明不会洒到每个人身上。
我愿踏入深渊炼狱,于血泊中砥砺前行,将希望向人间撒播!”
他手捏着血核,神色虔诚,在男孩死亡的地方祈祷了一遍,然后迈着坚定的步伐离去!
米歇尔·加西亚,他从来只对着敌人的尸体说话。
人们称呼他“圣白之剑”,而魔裔管他叫“疯狗”,浪潮期已经开始12年,纯以数量论,他杀的魔裔比他的团长冈萨雷斯还多!
浪潮期已至,是群星璀璨之年还是群魔乱舞的时代,终究要打过才知道!
布深城,还不知道又出了一个大新闻的雷恩拿着老山羊的推荐信,准备入学。
这个时代,最不缺的就是天才和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