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寻来各种名贵的手镯和戒指,他最喜欢的,便是她的手,他亲吻着她手上的茧子,羊脂玉的镯子碰触着他的脸颊,茧子粗硬,手镯温润。
茧子是她的过去,手镯是她的当下,而她的镯子,是他给的,她的人生,由他改变,他,就是她的一切。
何淑婷嘴角勾起一抹嘲笑,她褪下腕上的镯子,想了想,却又重新戴上。
她想起很多年前,何苒手上戴着的一对做工粗糙的大金镯子。
据说,那镯子是母亲赏给下人的,又被何苒从下人手里要过来,如珠如宝戴在腕上。
那时府里人私底下都在说,这位大小姐可真拿不出手啊,哪有当主子的和下人抢镯子的,说出去都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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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何淑婷离开何家,一路逃亡,那时她想起了何苒的那对大金镯子。
那么粗那么笨,若是铰了当钱花,一定能买很多馒头,她就不用饿肚子了。
武骥把镯子戴在她手上时,不知为何,她又一次想起了何苒腕间的大金镯子。
金有价,玉无价,她的这对羊脂玉的镯子,比起何苒的大金镯子要贵上不知多少,可是她却并不快乐。
经历过苦难的她,早已过了轻易便会感动的时候了。
武骥感动不了她,她也不爱武骥。
何淑婷脑海里浮现出一道清隽挺拔的身影,她想着那个人,不由痴了。
被何淑婷想着的陆臻,此时回到了京城。
他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这次回京,他去向何苒述职之后,便迫不及待回到侯府。
几年的风风雨雨,虽未正式改朝换代,可也不远矣。
放眼京城,还能将以前的匾额高高悬挂的,也只有武安侯府一家了。
如今的武安侯府,风光更胜从前。
以前皇帝对武安侯府多有忌惮,武安侯陆屏南三十多岁便被调回京城,交出虎符,在五军都督府里养老了,那时陆家还在领兵的,只有陆屏业一人,而陆屏业也只是四品武将。
而现在的武安侯府,陆屏南和陆屏业分别驻守京城和保定府,而陆臻就更不用说了,战功赫赫,前途一片大好。
就连陆畅,也是京城惊鸿楼的大掌柜了,如今何苒重用女官,陆畅更是时常出入何苒府邸。
整个京城,不知有多少人睁着红彤彤的眼睛,盯着武安侯府。
陆臻刚到家门口,便看到早已闻讯在门外等待的几个堂弟和侄子侄女们。
一个胖乎乎的小豆丁抑起小脑袋,好奇地看着他:“你真的是白马银枪吗?”
堂弟笑着抱起小豆丁,说道:“白马银枪是你叫的吗?快叫三伯伯。”
陆屏南虽是长子,但他成亲多年之后方才有了陆臻,因此,陆臻在家中排行第三,这个小豆丁,则是四弟家的儿子。
小豆丁不情不愿地叫了一声“三伯伯”,却还是忽闪着大眼睛看着陆臻,似是在等一个回答。
他只有三岁,他去外家时,舅舅家的表哥把他介绍给小伙伴,骄傲地告诉大家:“这是我表弟,他三伯就是白马银枪,厉害吧!”
所以现在,小豆丁想要知道,眼前的人是不是真的白马银枪,因为他没有看到白马,也没有看到银枪。
陆臻从身上摸出一只白玉小马,递给小豆丁,笑着说道:“我就是白马银枪,这只小白马,送你了。”
待到陆臻走进二门,还能听到身后传来的欢呼声:“啊啊啊,我看到白马银枪了,我看到白马银枪了!”
豆丁爹......他想把这个显眼包回炉重造!
不过,陆臻只在家里住了五六天,便向何苒讨了个差使,去了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