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2章 这个女人不简单

“范老师,你想过没有,你要是撤案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和影响?”厉元朗耐心开导起来。

“厉县长,我知道,这样会纵容翟义之流,助长坏风气,我开了个不好的头……”范毅深深低下头。

不过他又说:“厉县长,您也得为我着想,我还要在这里生活,将来还要面对那些人的。不能什么事都得麻烦您,仰仗着您。”

“再者,他们给我的条件挺丰厚,看着十分诱人。真要是把翟义治罪的话,这些东西就全没有了,我还能得到什么。”

“我们做老百姓的,只会看眼前利益,长远的,跟我们关系不大,也不应该是我们操心的事……”

厉元朗没有深度追问范毅所说的他们是谁,猜也猜得出来,一定是披着官员外衣的人物。

是他们的许诺,说通了范毅。

正如他所说,真要是把翟义送进去判刑,范毅顶多会得到点民事赔偿,可他也把说情的官员给得罪透了。

他还要在戴鼎县生活,还会和官员打交道,得罪了他们,自然没有好果子吃。

厉元朗理解范毅的苦衷,他无奈的拍了拍范毅的肩膀,安慰了几句,迈着沉重的脚步离开医院。

韩明国的电话打进来,说他就要去接厉元朗。

“我在县医院,你到这里来接我吧。”厉元朗发了定位。

一坐进韩明国的车里,厉元朗便问:“我向你咨询个事,如果得到被害人谅解,对被告有哪方面的好处?”

韩明国笑了笑,反问:“你是指翟义的案子吧?”

“对。”厉元朗点头承认。

韩明国是政法委书记,对于法律自然熟知,从法律角度分析起来。

由于范毅已经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就属于立案了。

范毅全身多处骨折,如果鉴定为轻伤二级以上,那么翟义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被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宣判。

不管范毅态度如何,都要追究翟义的刑事责任。

因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要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

但是,作为受害方的范毅,他的态度至关重要。

范毅谅解的话,法院在量刑是会充分考虑这点。

或者轻判,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要是范毅被鉴定为轻伤二级以下,是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