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别杀我啊!我就是少了一个耳朵,死不了,真的死不了!”
弗里敦吓坏了,他还以为菲利尔准备把他给灭口呢。
“别动弹。”
菲利尔淡淡的道:“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杀你了?既然是要止血,只有这个办法最快,最奏效。”
说着,他打开了左轮手枪,这把枪实际上还是之前在一楼客厅里时,他从墙上随便顺来的。
随着手枪的弹仓打开,里面果然有五发小巧的手枪弹。
接下来,菲利尔在众人的眼前,着实表演了一把什么叫做大力出奇迹。
一只手捏着子弹壳,菲利尔的右手食指拇指如同铁钳子一样的夹住了子弹头。
下一刻,他两臂同时发力,啵的一声,子弹头竟然被他硬生生的扯了出来!
“这……”
地上的弗里敦看见这一幕都傻了。
徒手拔掉子弹头,这家伙还是人吗?
但是菲利尔还真的并非是用手指头拔掉的子弹头,实际上,他的右手指骨全部镶有钛合金板。
因此,夹住子弹头的,其实是他手指里的两块钢板,其作用和金属夹子几乎没有多少区别了。
照着这个办法,菲利尔将其他的几颗子弹也都拆开,然后把火药倒了出来,放在了一张纸上。
五颗子弹所产生的火药并不多,但也有小小的一捧了。
“很好,这并不是现代的无烟火药,而是古代常用的黑火药,它的效果会更好。”
菲利尔露出了满意的神色,紧接着,他一只手小心的端着包裹有黑火药的那张纸,另一只手按住了弗里敦的脑袋。
“等等,你该不会是……”
弗里敦很快就意识到了他要遭遇什么,顿时用力挣扎道:“别,别用这个法子!我伤口那里已经不流血了,别啊!”
他的叫声很快就已经转变成了杀猪一般的惨叫,尽管菲利尔还没开始动手呢,但弗里敦似乎已经感觉到了那份痛苦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