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十三年前的贼

李立夏顿了顿,接着说:“我告诉你,我知道谁偷了你家鸡,但我不会告诉你,因为我没有这个义务。我今天要再一次说起这事,就是请你今后想起我李立夏的时候,你不再把我与那个偷鸡贼联想在一起了,我真的没偷你家的鸡。”

那年,李十三叔家里丢失了三只阉了的公鸡,李十三叔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李立夏偷了他家的鸡。

这件事,李立夏当然不能忍气吞声,坚决不承认。

但是,生产队的队长站在李十三叔那一边,李立夏不服,官司打到大队部,谁知,大队部不分青红皂白,直接认定偷鸡贼就是李立夏。

有什么办法?

李立夏输了,队长直接扣了李立夏13块钱给李十三叔,作为赔偿。

李立夏不服,明的不行,他只能是暗地里,在一个极黑的夜里,把李十三叔家厨房里的火焙肉全部拿走,再一把火,把厨房烧了。

李十三叔养了一年的猪,除了卖了的,剩下的制成腊肉,谁知一次失火,烧个精光!

李立夏省着吃,吃了两个多月,十几斤腊肉,那一年真的是享受了。

李十三叔其实也怀疑是李立夏干的,但这一次,他不敢随便下结论是李立夏干的。

事实上,李十三叔在鸡被偷之后,首先确实怀疑是李立夏干的,但后来他还是动摇了,看李立夏的态度,他也相信不是李立夏干的。

不过,李十三叔不想承认自己的错误,他坚持说是李立夏偷了他家的鸡。

生产队,大队部的人谁会站在李立夏一边?他们都毫不犹豫站在李立夏的对立面,于是,大家一口认定,李立夏偷了鸡。

后来,李十三叔厨房起火了,这一次,大家才真正怀疑是李立夏干的,但谁敢说是李立夏干的?

这次是烧厨房,下次就可能是正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