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名誉知县不仅可以世袭,每年还享受良臣县给予的专款供奉。这笔供奉可以保证尚氏一族衣食无忧,另外还有种种其它优待。
对此,皇军内部有不少将领提出反对,认为如果朝廷真要想让良臣县长治久安,便应将从前的统治者尚氏一族彻底斩草除根。
魏公公在大本营召开的高级作战将领会议中给出了解释,他道琉球不同于日本、西洋诸国,乃本朝开国始便上贡的藩属,所以皇军即便要永久占领琉球,也当以“租借”这一形式予以实现。
毕竟朝廷中守古不化者仍占据高位,为了避免来自朝堂上的不必要麻烦,对尚氏一族给予优待,使得他们自愿租借其国于皇军,就有着政治上的必要性。
在现实的压迫下,尚宁最终签署了《琉球租借法案》,该法案以明文形式认可了皇明对于琉球的99年统治,也明确保障了尚氏一族作为出租者的种种优待。
法案同时规定,皇明提督海事衙门在法案生效之后,即将原先琉球国所遣官员一律罢免,接手琉球军、政、民各级治理体系,在保证琉球国民生活保障的同时重新测量分配土地,划清界限重新制定赋税。
新良臣县所需的民政、税政官员除皇明提督海事衙门直接委派外,也将从原琉球官吏及百姓材士中选任。
皇明保证将良臣县民等同本土百姓看待…
法案签订后,魏公公即带领皇军将领、琉球官民共同见证了大明台北卫良臣县(暂)衙门的挂牌仪式。
首任知县蔡锦郑重向魏公公移交了琉球居民册籍,及各处库房、税房档案文册。
名誉知县尚宁向魏公公呈交了原琉球王印及皇明过往册封琉球国王的诏书等物。
这些将由皇明提督海事衙门暂时保管,99年后予以归还。
仪式进行过程中,魏公公将尚贤叫到一边,和声道:“你好好干,不要有什么想不通,今天的良臣县是琉球人民新生的日子,也是你尚家新生的日子...下一任县长你的干活,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