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终于醒了小说君!
可程煜再度在脑中呼唤小说君,却再没了答复,仿佛刚刚的异动只是他的错觉一般。
小说君还在休眠,方才应该只是受到了某些触动。
难道小蝶刚刚提到的陆昭就是本文的男主角?
想到这,程煜点了点头。
一定是这样!
这么顺利就有了主角的下落,看来自己运气也不赖嘛!
果然是船到桥头自然直呢!
这下抱大腿躺赢的计划行得通了。
这么想着,程煜的嘴角不经意地上翘了不止一点。
一旁的小蝶看着眼前情绪转变飞快的程煜,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对方明明比自己还要大上几岁,却仍似孩童一般仅因一句安慰的夸赞就沾沾自喜。
还是说,他所想的东西,并不是同自己猜测的那般?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小蝶握紧了手中的清音坠,只要自己好好地活下去,也算不负奶奶的遗愿了。
其实在那晚,自己被程煜救下时,小蝶甚至想过以身相许来回报后者。可在少年转过身温柔地对她说没事了的那一刻,这一想法顷刻间烟消云散。
眼前的这个如同满月一般照亮了自己前方道路的少年,不会属于自己,他一定有他自己的归属……
“走吧小蝶,煜哥带你抱大腿!”
“什么是抱大腿?”
“哈哈,这个你就别管了,咱们先找陆天龙去。”
“程煜大……煜哥你还认识陆天龙?”
“现在还不认识,但是马上就认识了。”
“……”
程煜从怀里掏出之前村长给他的银制徽章,细细观察过起来。
这枚徽章看起来很多年头了,许多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磨损,就连原本刻在上面的字也已经斑驳不堪了,程煜隐隐约约辨认出后几个字是“佣兵团”。
村长说和陆天龙的交情莫非是和某个佣兵团有关?
先不管了,自己只要能进入镇主的宅院就算成功。毕竟去陆天龙手下打杂为次要,接近主角陆昭才是头等大事。
程煜深信,在这种大男主爽文里,只要跟紧主角的步伐,那必然是大哥吃肉小弟喝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