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阔的旷野上,一个萧瑟的身影漫无目的地走着,如若仔细观察,还会发现那人的手里还拿着一本书,人影一路走来叹气连连,时不时还要踢飞个看不顺眼的小石子,仿佛要喧嚣自己的不满……
这已经是程煜穿进书中的第三天了,在这三天里,程煜对自己所在的地方有了一个初步地了解:
这个普普通通,没有任何特色的小村庄叫做枫林村,只有着不到百年左右的历史。
在动荡大陆上,如枫林村一般不知名的小村庄不胜枚举,而且村里的村民大多都是些一阶左右的玄士。
即便这些村子偶尔会诞生出一些颇有天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也都会送他们去更高级的城宇寻找更好的出路。
在村庄之上,还存在着附属城池,主城池甚至帝国这些更高级的集群,但是那里要么是高手的聚集地,要么是皇宫贵族的乐园。
而倒霉大王程煜,也在这三天的情报收集过程中,吃到了无数次的闭门羹和白眼……
毕竟在这个以实力为尊的世界,像程煜这种不能修行的废柴是最不受待见的。
更何况,程煜穿来的这具身体,还是枫林村有名的“疯子”,整日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是各个村妇们教育自家孩童的第一反面教材。
收集情报并非程煜的本意,经过了几天地深思熟虑之后,程煜做了一个简单的“未来规划”——论一个废柴如何在玄幻世界保住小命活到大结局。
这个看起来轻而易举的条件,对于程煜而言确实难如登天,毕竟像他这种没有任何实力的战五渣,可是连成为炮灰的资格都不具备。
要不然,抱主角大腿吧……
虽然自己本来一开始是不愿与本书主角过多接触的。毕竟混在主角身边的人,哪怕是最忠心的小弟也会随时都有成为主角挡箭牌扑街的可能。
显然程煜是不想白白送死的,可是如果以自己现在的废柴身体,不依附强大的势力,难道要在这个枫林村苟活完这一世吗?
不不不!绝对不行!
一想到这三天来所受到的冷嘲热讽,程煜用力摇了摇头,他上辈子就是一个普通人,这辈子本想着出人头地却成了一个废柴,再让他低人一等地活个几十年还不如现在就杀了他。
思来想去,程煜还是决定投靠主角,跟着主角走,万一有什么主角不要的机缘被自己拿到手,挽救一下自己这废柴天赋什么的,岂不是美哉?
话说这一类的小说里面,能提升修为或者直接篡改天赋的灵丹妙药自是不少。
要是主角不收自己当小弟的话该怎么办?
程煜进行了一波积极地自我审视:
自己一没实力,二没势力,三没财力,四没智力,怎么看也不具备当主角小弟的资质好吗!
话说,正常情况下主角身边的小弟,应该个个都是样貌不凡的美男,还不知道自己穿来的这张脸是什么样子?
不得不承认程煜的思维非常发散跳跃,上一秒还在想着怎么接近且绑定主角,下一秒就好奇起自己的长相来了。
这么想着,程煜来到河边,想看看自己这副皮囊的庐山真面目。
不看倒还好,这一看可让他大吃一惊。
如果说程煜上辈子是一个略帅的“男子”的话,那现在的他就是一个很帅的“美男子”了,虽不是那种让无数美女主动投怀送抱的绝世大帅哥,但也是属于走在街上会吸走无数眼球的俊俏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