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命运 5

圣者 九鱼 1349 字 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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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堡的人们采用一种相当古拙的方法来制造火把,首先,他们会削出一根长度约在两尺长的木棒,在木棒的顶端凿出一个锥形的凹坑,卷一根灯芯放在凹坑里,再用干松脂填满压实,松脂烧完后可以添加——这种火把比那些用树枝草草捆绑而成的燃烧的时间更长,如果火把的顶端足够粗大,在这个锥形的凹坑被烧毁之前,它可以持续上一格(一小时)之久。

它也要比那些松散的树枝更为明亮,普通的树枝火把只能照亮一到两个人,而这种火把投下的光能同时笼罩到三到四个人,但无论如何,它是无法与真正的阳光或月光相比的,脱离了这个范围就是一片浑浊冰冷的黑暗。

人们的脚步声与火把带来的光逐渐远去,空旷的通道里只留下了两个人——施法者克瑞玛尔与盗贼葛兰。

葛兰没有立即回答那个罪魁祸首提出的问题,虽然他知道自己正面对着一个施法者,但他的心已经被嫉恨与绝望占满,他不觉得自己还需要恐惧些什么,但他还能做些什么,这儿正在陷入黑暗,而作为老练的盗贼,即便只有着细微的光或是一点也没有,也并不妨碍他盗窃或是刺杀。

“他们是一群好人。”葛兰说,不无讽刺地:“法师,他们没再把我扔进一个洞穴里,也没再把我拴在一根木头上,虽然我还戴着镣铐,但我有了一个房间,房间里有床,看守我的骑士还拿来了清水、酒、烤肉和面包,我吃的饱饱的,又睡了一觉。他们就在我的房间外面交谈,毫无避忌,或许是因为他们认为我快要死了,又或许是因为他们所谈论的算不得什么秘密——雷霆堡可能沦陷,所以里面的人都会被撤走。我听到了,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

“但我没有杀人,”葛兰紧接着说:“他们可能会头晕一阵子,但不会死,如果他们的爵爷没把他们丢给兽人的话,尊敬的法师,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们极其的轻信与缺乏警惕心,您知道吗,他们甚至对我抱有愧疚之心,因为我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哪怕我是个盗贼。”他借着最后一丝微光瞥了一眼法师的眼睛,黑眼睛,就像是深渊,隐藏着你难以想象的危险与秘密。

直觉告诉他他是否在逃亡的过程中杀了人将会导致他走向两个完全不同的结局——他确实放过了那两个自以为是的小铁罐头,他毕竟不是个刺客,谋杀不是他的主业,而且他不肯定自己的逃亡是否能够成功,在他们没能找到受害者之前,他只会被关起来,但如果真有那么一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前来指控他,那么雷霆堡的主人伯德温爵爷一定会很高兴地用他的宽剑砍下他的头。

“哪怕我是一个盗贼,”他重复道:“但我在泰尔的骑士面前受到的待遇并不公正,您看,如果他是要以杀死了那个小杂种的罪名来审判我,很遗憾,您已经为我作证了,那晚我的脖子上缠着您的绳子,为了给您找到一个舒适的船位与挖空公会的仓库而奔忙了整整一夜,我知道,您一直在注视着我,我根本不可能杀死某个远在千里之外的人,对吗?那么,如果他是以杀死了某个死亡之神的牧师的罪名来审判我,亲爱的法师,又或者是其他的什么,那也是我被押送到雷霆堡之前的事儿,而作为一个无辜的人,我,和那些罪不可赦的混蛋们一起被踢出了城墙,丢在数以千计的兽人眼前,啊,强壮而又饥饿的兽人,如果我不是还有着那么一点点的好运气,我已经在他们的胃袋里了——但我并没有怨恨他们,我甚至还完成了他们交代的任务,即便我无罪可赎,但我还是做了,为了人类的胜利,我杀死兽人,摧毁了他们的器械,还救了一个精灵的命,我做了那么多,法师,我还有什么罪名不能获得赦免的呢——但尊敬的伯德温爵爷还是没能把我应得的自由还给我,所以我只好自己去拿了,但我没有拿走任何人的性命,以我母亲的坟墓发誓,我顶多拿走了一套衣服。”

“以及衣服主人的身份。”巫妖说,他略微低下头,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光,葛兰现在的模样与他之前大相径庭,完全可以说是成了另一个人。如果站在那儿的不是曾经的不死者,而葛兰也不是他预定的重要材料的话,他应当可以凭借这个有趣的小把戏远远地逃之夭夭:“你把他扔在哪儿啦?”

“他的木桶里。”葛兰说,他知道抵赖是毫无用处的。

“你一定把他藏的非常隐秘,”巫妖用一种难以捉摸的语气说:“兽人也未必能够发现的那种。”

“我把他藏在了臭咸鱼桶里,”葛兰说:“但兽人的鼻子可是非常灵敏的,我不保证他一定会安然无恙,但我能保证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活得好好的。”

本来他并不准备和这些人一起离开,太危险了,城外的田野与荒原更能为一个逃亡的盗贼提供庇护——但他被发觉了,一队骑士而不是一个骑士,幸而他熟悉那个被他取代的人——雷霆堡的狱卒之一,他身体虚弱,性情古怪,不讨人喜欢,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

——假如今天使用这具身体的是另一个灵魂,巫妖思忖,它一定会异常纠结——面对着一个……嗯,实质意义上的罪人,可以肯定的,盗贼葛兰不会如他所描述的那样是个只拿过餐刀的纯洁小姑娘,他不单是个盗贼,还是一个公会分部的首领——但没人能拿出什么证据或证人证明他确实犯下过怎样的罪行,毕竟他之前远在尖颚港,与雷霆堡间隔着海湾与陆地。

而另一个灵魂所属的那个位面里有着许许多多令人匪夷所思的道德标准与法令——全都仁慈地近似于可笑,而它在这种带有愚弄与麻痹的平和氛围中度过了近三十年,可以想象,简直就是又甜又软——在面对着一个兽人、半身人或是食人魔时,它的表现只能说堪堪在巫妖的忍受范围以内,但如果它面对的是一个和他一样的人类,或是和人类差不多的东西,譬如精灵,它的软弱与天真几乎令让一个曾经的不死者发狂。

若是没有死亡之神的诅咒,巫妖很愿意把葛兰留给异界的灵魂——葛兰之前说的很清楚,依照高地诺曼的法律,他已经赎清了他之前的罪,他是清白的,他有权得回自己的性命,但一个盗贼,一个被公会抛弃,无人关注也不受制约的盗贼,他在凡人群集的村落或是城镇中能够造成多大的危害谁也料想不到。

它会怎么做?

前行的队伍已经走出很远,四周陷入一片浑浊而宁静的黑暗,葛兰的手指抚摸着他的臀部,在那儿藏着一块碎裂的黑曜石,薄的就像是一片冰——他偷取并敲碎了一块黑曜石的护身符,从碎片里挑出了最锐利的那一片,这种连手掌也无法刺穿的小碎片放在一个普通人的手里可能连一条鱼也无法杀死,但在葛兰手里,它的致命性绝不逊色于弩箭或是短刀。

现在就算是他也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影子——白色的外袍,就像是个牧师的施法者,他屏息静气,全力以赴地嗅闻和感觉着空气中的气味与动静,盗贼们杀死的施法者并不少!不,等等,或许他身上会有着防护性的魔法,葛兰曾经看到公会里的法师施展这个法师,并将他受到的伤害转嫁到向他刺出刀剑、射出弩箭的蠢货身上——那么这个法师会这么做吗?他有没有预备和学习过这个法术?

葛兰知道自己必须做出决定。

然后他听到了一声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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