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五首歌

眼见沈默作出护食的样子,李杰也收回了胳膊,他只是装装样子的,那些歌本来就是给沈默准备的。

“里面还有几首,你自己挑吧。”

听到这话,沈默的兴趣瞬间被勾了起来,于她而言,一首好歌就像是一瓶醇香的美酒。

随后,她立刻将本子放到了桌子上,重新翻阅起来。

《欧若拉》?

《遗失的美好》?

《不想懂得》?

《阿刁》?

看到剩下的四首歌,沈默的眼睛越瞪越大。

单从她的个人角度而言,这五首歌,每首歌都非常出彩,并且和她的个人音域也非常契合。

量身打造,不外如是。

只是,看着看着,她整个人忽然变得丧气起来。

她受到打击了!

而且是非常严重的打击。

弟弟从小就非常利害,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开始在各类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且不限于散文、诗歌、短篇等。

后来,更是直接成了畅销书作家。

年收入几十万的那种。

他们姐弟俩的生活费,她学音乐的钱,上学的钱,全都是弟弟赚的。

当初,沈默放弃钢琴,转而拥抱流行音乐,也有多赚钱的念头在里面。

因为想要从古典音乐中杀出来,太难了,并且投入和产出,也非常不匹配。

西方,才是古典音乐的大本营。

华人想要得到古典音乐界的认可,难之又难。

如果要出头,出国留学,那是必须的。

出国留学的花费,可不低,且成材率又非常低。

因此,沈默上大学时就选择了作曲专业,准备走歌手路线。

毕竟,歌手很赚钱,这是公认的事实。

“弟,你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得?”

片刻后,沈默目光幽幽地盯着李杰的脑袋看了几眼,她是真的没有想到,自家弟弟写歌竟然也这么厉害。

被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打败,那滋味,可不好受。

“可能,这就是天才吧?”

李杰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我只是随便学了学而已。”

“随……便……学……了……学?”

沈默一字一顿的重复了一遍这句话,看她的样子,颇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太气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