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传火节(求追读,求推荐,求月票)

而对于一些天生坏种,瞎子也不会手软。

侠客行的那三十个完成度里,有一件事情令得瞎子难以忘怀。

十二岁的富家子,指使家丁拐走一个农夫的女儿,那个女孩才五岁,等找到女儿的时候,已经浑身上下都没什么好肉了,当地县衙一帮酒囊饭袋,好在有个捕快业务能力极强,抽丝剥茧顺藤摸瓜找到了幕后真凶,也就是那个十二岁的坏种,但捕快拿他没有办法,

于是瞎子出刀了,那是他第一次杀所谓的“孩子”。

面前的小孩不坏,天真烂漫的可爱。

“盲人哥哥你干嘛惦记小孩的东西?喏,卖面具的叔叔就在那里,好看的姐姐你看到了吗?盲人哥哥想买的话,你可以带他过去喔,我就继续‘斩妖除魔’去啦。”小孩道别,继续和小伙伴玩耍去了。

瞎子笑笑。

这世道烂归烂,但若是这样的孩子变得多起来的话,说不定就能变好。

但是那副螳螂面具的确有些···帅气。

他不得不用帅气来形容。

面具被纯白的颜料涂抹,螳螂那近看骇人的三角形头颅也被修饰的和常人脸型无异,眼间距更加正常,符合审美,似乎是用打磨好的干涸树脂当做眼睛,但更加接近大面积的眼罩,通透好比琉璃,属于螳螂那般的口器亦被修饰成为了具有层次感的覆口甲罩,面具整体线条柔润,但也隐含一些锋锐的凸角,多聚集在额头与两侧,两根触须略短但比例显得修长,在贴近内眼角的眉弓末端延伸。

好帅,真的好帅,这面具真的好帅。

瞎子承认,他对于这幅面具十分心动。

铃铛看出了瞎子的心动,在瞎子掌心写道。

【想买就买吧,咱们有钱啦。】

于是瞎子买下了那副面具,还给铃铛买了一副白猫面具。

两个人戴上面具,感觉有些不习惯,于是都顶在了头上,

模样滑稽,二人相视而笑,开怀无比。

大漠荒凉,独这里热闹。

每个人都在乐着,用各自的方法庆祝着,或者一起散步,或者对饮吃肉···

瞎子和铃铛的“庆祝”则是“随波逐流”。

哪里人多去哪里,混入其中,也没人会说什么,大家都很热情,

哪怕互不相识也很快熟络接着有说有笑,

没人嘲笑瞎子和哑巴,也都愿意接纳他和她。

“传火咯!”一个腿快的年轻人高举火把,坐在地上点燃篝火。

在传火节里,这个习俗叫做【坐火】。

接着将火把交给了下一个人,那个人也高举火把,高声喊着:“传火咯!”

接着飞快的跑去下一处篝火。

其他等待许久的人们自发围拢在了篝火旁,

瞎子与哑巴和少年少女,青年男女,壮年男女们,在篝火旁围成一圈,大家手拉着手跳舞,不时靠近篝火,载歌载舞,而后后退,好不热闹欢快。

铃铛看到了陈芸和桃儿母女,短暂离开了人群,牵着二人的手,也将她们带到了圈子里。

大家一起庆祝着一年一度的节日,

久违的笑容从母女二人脸上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