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波斯人的慢待,大明使团在巴士拉受到极大礼遇。
刘时敏抵达巴士拉时,巴格达总督哈菲兹·艾哈迈德帕夏早已等待多时了。
这是一位穿着华贵打扮精致的老者,油亮斑白,两边翘起,风吹不动的两撇胡须令刘时敏印象深刻。
奢华的宴会,优美的舞蹈令人迷醉,唯一有所缺憾的,哈菲兹似乎是一名坚定的信仰者,恪守教规,滴酒不沾。但他并没有将教规强加于人,而是用美味的法兰西葡萄酒来款待远方来客。
于后的几日里,两人如同多年未见之密友,常常畅谈至深夜。
在哈菲兹亲自陪同下,使团参观了祖拜尔大清真寺,旋转礼拜塔,观摩了盛大朝拜仪式。
这座景教庙宇有七座宣礼塔,寺中珍藏大量典籍,其悠久历史令人印象深刻,千人诵经如同一人发声更令人叹为观止。
几名翻译忙不停,书记官运笔如飞,短短几日便积累出数本笔记。
哈菲兹以及众多学者对大明风物同样好奇心爆棚,无所不问。
一个自喻为世界之主,一个自谓天朝上国,不曾想两方交流氛围出奇的顺畅。
自然,商业谈判是其中的重头戏。
说来,奥斯曼人对与大明建立正式商业往来的意愿比之大明使团还要迫切,前所未有的积极。
关起门来开会讨论,大概有几点可以解释。
第一,奥斯曼作为亚欧大陆十字路口,其商业版图因为西欧人的加入同阻挠而衰败了,对威尼斯出口断崖式减少,甚至由顺差转为逆差。
第二,奥斯曼近几年虽然东西战线不利,但仍旧是一方霸主,横跨三洲之大帝国,人口众多,需求旺盛。香料、丝绸、棉布、瓷器......无一不需要大量进口。
天竺诸国是最大的受益者,便死对头萨法维都向其大量出口丝绸。
丝绸当中,一部分为萨法维自产一部分为转口贸易。而转口贸易之中,竟然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陆上丝绸之路。
由大明开始,经叶尔羌、布哈拉、萨法维,至康斯坦丁尼耶。翻山越岭,两万多里陆地运输。可见,这里头的利润有多么离谱。
第三,两方有着共同的敌人,葡萄利亚。
至于瀛州在马六甲干的那点事,提都没提,大抵巴格达总督是不知道的。即便知道也没什么。论杀人,奥斯曼一年的业绩,瀛州十年也追不上。奥斯曼没有闲心也没有实力去操心大洋另一端的事务。
巴士拉第八日,一份初步协议获得两方认可。
在巴士拉近郊,西洋商行以年租金两万阿克切租用约八亩土地用以筹建商馆。
进出口货物税率与本国商人等同。
商馆仅用于商业,不得修建防卫设施,商馆护卫不得超过三十人,但可雇佣不超过百人本土护卫。
商馆人员在商馆区遵大明法,在管区外遵沙里亚法,允许商馆人员在巴格达行省自由经商。
两万阿克切,大抵等于四百两白银,一位奥斯曼小领主的年收入,非常划算。
巴格达总督的自主权超出刘时敏预料,这份协约两人署名便即刻生效。
这在大明两京十三省是不可能的,便瀛州本土的地方官员也不会拥有这样大的权力。就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件事对奥斯曼来说微不足道呢还是怎样,总之这份协议对锡兰总督府、对瀛州来说简直太重要了,正式打开了一个巨大市场的国门,而非之前的小打小闹。
当然,哈菲兹帕夏会将一份正本送往康斯坦丁尼耶留存,刘时敏这边自然也会送一份正本去往屏东。
协议签订的这天晚上,刘时敏提笔书写奏报。
巴士拉一行,对他的冲击有些大,许多见闻许多感悟需要分享。
奥斯曼立国三百载,但看起来仍旧强盛,而大明立国不足两百五十载,为何显现出如此疲态呢?
一个制度令刘时敏印象深刻,蒂马尔制。
按奥斯曼沙里亚法规定。
帝国土地只属于一个人,奥斯曼皇帝,这是真实存在而非如大明那般仅仅是名义上的。土地分配则类似于大秦的军功授田。
领地年收入不足两万阿克切称‘蒂马尔’,其领主称‘蒂马尔哲’;年收入在两万阿克切以上称‘泽阿梅特’,其领主称‘扎伊姆’。
两者通称‘西帕希’。
西帕希对领地的占有是有条件的,除本人战时必须应召参战外,还要根据其领地的收入提供一定数量的骑兵,每五千阿克切提供一名。骑兵的马匹、武器、粮食均由领主供应。
领地除规定部分外,均不能世袭,即便世袭那部分,仍要以服兵役为条件,否则苏丹便有权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大名鼎鼎的西帕希骑兵,就是这么来的。
在刘时敏理解,蒂马尔制保证了奥斯曼有充足的兵源以及高质量的骑兵,以武立国,武德充沛。
如果把这项制度套用在大明,就很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