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军的能量还是很大,此时他和我们局长已经关系非常的铁。虽然这个案件是我们中队主办,按理说应该是陈大说了算。
可是局长突然关心这个案件的侦破,那自然也由局长说了算。
局长为了这个案件,专题到我们刑大听取汇报,了解案情进展情况。
我们当然不敢大意,把案件进展情况以及碰到的难题统统进行了汇报。
而局长关心的就是碰到的难题,他问道:“就你们的调查来看,目前案件的定性也遇到了问题,今天我特意把法制科的同志也带过来了,我们今天开一个神仙会,把所有问题都讨论清楚。越是这样的人命官司,我们越需要认真讨论,这样才能不留后患!”
大家都点点头,局长说话还是高屋建瓴,一点没有毛病。
于是陈大先说话:“局长同志,我们先期已经抓了一些人,事情的起因是工地上的生意争执,演化到双方拳脚相向,最后就是组织双方进行械斗。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双方都是纠集了人数不等的力量,到案发现场聚集。虽说名义上是双方进行谈判,可是准备了械斗的工具,其斗殴的意图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因此,我觉得应该以聚众斗殴的罪名立案,并对涉事的双方都追究刑事责任。当然目前的证据还有一些欠缺的地方,但是我认为只要我们朝这个方向努力,是一定能开花结果的。”
陈大和肇事双方都没有交集,其实这案件也确实是这个实情。只是没有把人都控制全,所以好多因果关系缺乏证据。
可是说实话,只要将双方的真正首脑控制起来,好多案情的脉络也是可以理清楚了。
局长来开这个会,显然不是为了按照这个意图来定调子的,否则也不用讨论了,让法制部门配合我们就可以了。
局长说:“既然证据有问题,我们作为办案单位也要慎重行事,毕竟这是关系到别人坐牢甚至丢命的大事。我们要讲究法律原则,刑法要求我们要疑罪从无,既然有疑问,我们不能像以前那样搞有罪推定,这不是现在的办案环境所允许的。”
局长的话一出口,顿时为案件的走向定了调,他叫来的法制科的领导马上心领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