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兰急吼着说:“这不公平,事情皆因她而起,我们这边的人都死了,她却没事,反而把我们给抓了。”小兰情绪有些激动了,要不是整个人被提审椅固定着,她现在已经站起来了。
我看着她激动的样子,也不和她去斗气,只是不紧不慢的说道:“整个案子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你不要把锅甩给丽丽,事情是因你而起的。你们当时叫了那么多人在她居住的楼下待了那么久,车上还带了菜刀,铁棍的工具,你不要告诉我你们是在那边待会儿玩一下。而且后来你们又带了这些工具,乘电梯冲了上去。你自己说你们想去干什么,只不过在电梯里被人家打了个措手不及,才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你说你没有犯罪,怎么对得起因你而死伤的人。至于丽丽要不要抓我们,肯定有我们的判断,也有我们的证据,这些不需要你来教我们。”
我的话虽然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有杀伤力。小兰顿时委顿下来,抬起头,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问:“警官,我这个事情需要判多久,会不会很严重?”
我回答:“严重是肯定严重的,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但是有没有挽救的余地,那就看你配不配合办案了。具体判多久我不好判断,但是毕竟伤亡不是你直接造成的,应该也不会太严重的。”我的回答绕来绕去,其实跟没说也差不多。但是作为办案人员,我们是没有办法把话说满的,但是又不能去刺激犯罪嫌疑人,免得她想不开,做出自伤自残的事。所以在谈话的时候还是要给她一些希望,不能一棍子就把她给打死了。
小兰有没有听懂我也不清楚,但至少她的情绪稳定了一些。她表示一定会配合我们办案,并好好表现,争取能够从轻发落。
这样我就结束了我的问话,我把我写的讯问笔录,让小兰看一下,在核对无误以后,让她签字画押。然后我就结束了我的讯问,小兰则由看守所工作人员带回了她的羁押处所。
我把制作好的笔录及提审证交给了彭师傅。他们速度都比我快,艾冬青甚至第2个讯问笔录都已经做的差不多了。又等了没几分钟,所有的过堂讯问就结束了。于是我们又返回办公室。
从看守所出来,我问彭师傅他们:“这丽丽真的没事了吗?毕竟她是本案的重要当事人,为什么她不需要处理?”
艾冬青回答我:“丽丽的情况,检察院包括我们审案中队都进行了讨论,由于现有的证据表明,她没有授意她的两个男朋友发动对小兰一方的攻击。她只是把两个男朋友叫过来,协助她离开案发地,而且冲突起来的时候,小兰也已经离开了事发地点。因此,打架导致伤亡的事情,确实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尽管打架的事情,是因为她和小兰的矛盾导致的,但她并没有主观上的犯罪动机,因此不构成犯罪,也就没有必要抓她。当时我们也有争论,觉得这么大的事情,一方的矛盾焦点人物居然可以置身事外,这是不是有违办案公平。可是我们是执法人员,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犯罪了就是犯罪了,没有犯罪,我们也不能给她硬按一个罪名,这是原则底线的问题。”艾冬青说的话是有理有据,我想这些大案要案也绝容不得我们办案人员马虎,因此我也就不追问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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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了办公室,我突然想到了,要感谢一下王景艳,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我还没有把处理的结果告诉她,更没有向她和她老公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