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一句话来描述现在的情况?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不是每个国家都存在着死刑这种法律,在相当一部分国家,为了保证受害者的人权,早早都已经废除了死刑这条法律法规的执行。
虽然韩国没有在名义上废除死刑这条法律法规,但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已经有接近三十年的时间没有执行过死刑。
这就等同于是变向废除死刑。
不论是罪大恶极的杀人犯,又或是穷心极恶的犯罪分子,其最严苛的刑法.
也不过是判处终身监禁?
根据韩国KBS电视台报道,《熔炉》原案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涉案的十三名教师,虽然被审讯部门立案重审,但因为案发时间较长,证据取证困难,加之即将超过规定范围内的诉讼时效,在种种因素加持之下,经由法院部门重审,这十三名涉案教师.
最终被宣判无罪?
“法院,是讲究证据的地方,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对涉案人员定罪”
距离《熔炉》原案的发生,已经过去了十三年之久。
十三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
十三年后,你要现在的警务人员,去向十三年前发生的一桩案件去取证?
这取证过程之艰辛
简直就难如登天!
你说校长在当时利用职权,侵占了残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那么,证据呢?
警署没有办法对十多年前发生的案件进行详细取证,如果只录受害者口供,根本形不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链条。
随便打个比方:
“你说校长侵犯过你?”
那这位校长在施暴过程中留下的体液,痕迹,受害者有没有将证据保留?
只单凭借受害者愤怒的口供:
“他是个混蛋!它曾经,它曾经欺辱过我”
实质证据不足,这显然就无法定罪。
再说那些被受虐毒打的学生,虽然时隔十三年身上的疤痕依旧触目惊心,但是
你有什么证据说身上的这些疤痕就是这些老师虐待殴打你们时留下的?
十三年前,没有监控,根本就没有证据记录下这一切。
就算是有监控,有摄像头.
什么监控还能保留十三年之久?
根据审讯人员透露,在审讯之时,受害学生曾和被抓捕的老师当庭对峙。
学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双目憎红地盯着眼前的老师,情绪一度失控:
“我永远也忘不了你曾经在我身上做过的那些丑恶之事”
“我身上的每一条淤青,每一条伤疤,都是拜你们这些恶魔所赐.”
可面对情绪失控的学生。
被审讯的老师则是显得一脸的风轻云淡:
“哦,是吗?”
“伱说我曾经对你有过施暴行为?那么我想请问你你有证据吗?”
“如果你没有证据的话,你这就是污蔑,我要请律师控诉你诬告!你这是在诽谤我的声誉.”
说到这里时,被审讯的老师还颇为轻佻的看着眼前的学生,脸上的讥笑之色愈发明显:
“而且,我好像不记得我有虐待过你?”
“你身上的这些伤疤,疤痕,我怎么记得是你打扫教室座椅的时候,自己不小心磕磕绊绊摔倒留下的”
纵然,非常之愤怒。
但也不得不承认。
在证据链条不足的情况下,确实没有办法把这些人渣定罪。
尽管所有人都知道它们曾经做过的坏事。
尽管所有人都知晓它们在骨子里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恶魔。
但人情归人情,法律归法律。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论受害者、民众多么愤恨,这些施暴者最后的结局
也只能是无罪释放。
“难道,难道真的就没有办法制裁他们了吗?”
面对受害学生的苦苦哀求。
负责调查这一案件的警署人员,也只能是无奈低语:
“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
伴随着审讯人员将《熔炉》原案的具体细节披露,又有一个宛若重磅炸弹一般的讯息,浮现于广大市民视野。
“《熔炉》原案当中的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李江硕/李江福兄弟,其中,孪生弟弟李江福,已于三年前在仁川家中去世,享年73岁.”
坏事做尽,只单单是纸面数据统计,光是受到过李江福校长过欺辱的残障学生,就已经超过了上百位之多。
这样的人,放在古代,那妥妥就属于是天打雷劈,配享车裂之刑。
可谁料,在科技和文明都在逐渐进步的现代.
这苦,他倒是一点儿没吃过?
反倒是活的无比之安逸,直接就寿终正寝?
当这则消息释放出去的刹那,上百万抗议示威的市民,心态直接就炸了:
“让你们办案,你们就是这样办案的?坏人都死了这时候站出来主持大局?”
“披露真相的记者身怀癌症,倒在了为正义发声的路途之中,享年三十六岁!反倒是这样的牲畜活到了七十多岁?你们让我如何能接受这個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