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谢地,东西还在!
刘小雅也松了一口气。她自己就是神偷,自然知道偷盗者的规律。从刘阳的做法看,甚至不能排除他会在大白天作案的可能。
“哥,你太大意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为什么不交给银行保管?”
刘小雅嗔怪道。
邓辉“嘿嘿”一笑:“我还来不及办这事啊。要不是你提醒我,我都快把玉玺给忘了。”
“你这个马大哈,早晚会被别人偷走了脑袋。”
刘小雅一记粉拳砸在邓辉的胸脯上,咚的一声闷响。邓辉没有运气的时候,胸脯就像钢板似的。一旦运气,胸脯就会像棉花似的柔软。
彼此近距离接触,搞得邓辉的坏心事又起。那一记粉拳就像打在他的心坎上。
看见刘小雅的眼神春意盎然,邓辉手一伸,刘小雅就贴了上来,妩媚地喊了一声“哥”,把邓辉的骨头都喊酥了。
就在邓辉想进行下一步动作的时候,门吱呀一声响。邓辉一抬头,看见一个陌生的男人!
那男人大约三十五岁左右。剃着平头。五短身体。一身黑衣服。
室内有人,也是他所没想到的。
就在男人调转身想跑的时候,邓辉随手一扬,一个隔空点穴,男人的脚就迈不动了。
刘小雅抻了一下凌乱的衣服,来到男人面前就是一脚,喊道:“刘阳,果然是你?”
刘阳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愣愣地问道:“你们怎么在这里?”
邓辉差点气笑,骂道:“他娘的,这是我家啊。告诉我,你来干什么?是不是想偷玉玺?”
“不是,我——”
刘阳有些语无伦次了。
邓辉冲上去就赏了他一记耳光,骂道:“难道还是我走错家门了吗?”
一记耳光就把刘阳打成了一个猪头脸,右脸颊肿了大半,有些难看。
“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我的东西放在这里的?”
邓辉把那个玉玺拿出来,放在刘阳的面前,惹得他直流口水。
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这一步,却是他永远没法迈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