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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的夜,总是来得特别早,也特别沉。浓得化不开的墨色,像一块巨大的、浸透了墨汁的布,将连绵的山峦、险峻的隘口,以及隐藏在深谷之中的那片依山而建、隐秘而庞大的聚落,都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只有偶尔几处亮起的火把,如同鬼火般在黑暗中明明灭灭,映照出巡逻喽啰们模糊而警惕的侧影。
尽管常遇春在之前的几次行动中,凭借着过人的胆识和智谋,在刀尖上跳舞,硬生生从官兵的包围中杀出一条血路,不仅保全了山寨,还为大伙儿夺回了被掳走的粮草,从而在山寨中声名鹊起,得到了大当家的青睐和重用,被委以重任,组建并带领一支新的小队。然而,这并没有改变山寨赖以生存的根本方式——打家劫舍。
大当家,那个脸上带着一道狰狞刀疤、行事狠辣果决的中年男人,虽然对常遇春青眼有加,甚至在议事厅里当着所有头领的面,拍着他的肩膀说“常兄弟,是条汉子,有前途”,但他心里清楚,也常遇春自己更明白,那一次劫掠官府,更多的是靠运气,是天时地利人和之下的一次意外之财。那样的机会,可遇不可求,绝不可能常有。山寨里几百号人马的吃喝拉撒,刀枪箭矢的损耗,伤兵的医药,还有那些被拉来扩充兵力的新丁,哪一样不需要钱?哪一样不需要粮?庞大的开销,如同一个无底洞,最终还是得靠这些“常规”的抢劫来填满。
“常规”,这个词用得真是贴切又讽刺。它意味着日复一日的重复,意味着无法摆脱的泥沼,意味着双手注定要被鲜血和污秽所染。
没过几天,这种“常规”的日子,便再次敲响了它的警钟。大当家的亲信,一个名叫“消息鱼”的瘦小喽啰,悄无声息地潜入议事厅,压低声音,向大当家禀报了一个消息。
“大当家,线报到了。山脚下,西边,李员外家。家里囤积了不少粮食和上好的布匹,说是准备过冬呢。今年雨水少,庄稼收成不好,不少人都等着布匹做衣裳呢。”
大当家听完,手指在粗糙的木桌上轻轻敲击了几下,眼中闪过一丝算计的光芒。“李员外?哦,我知道,那个靠着几顷薄田和几间铺子发家的暴发户。家里有几个钱,但守备应该不严。不像那些老牌的乡绅,家里有练家子守着。”
他沉吟片刻,目光扫过议事厅里寥寥无几的几个头领,最终,那锐利的视线落在了常遇春身上。“常兄弟,这次行动,就交给你带人去办。还是老规矩,你带你的新组建的小队,作为先头部队,去‘敲开门,送温暖’。”
“送温暖”是山寨里对这些打家劫舍行动的一种黑色幽默式的称呼,既讽刺又带着几分自欺欺人。
常遇春正端着一碗稀粥,坐在角落里默默喝着,听到这话,手一抖,几滴粥溅在了粗糙的衣襟上。他抬起头,看着大当家那带着期许和命令双重意味的眼神,心中五味杂陈,像是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股脑儿地涌了上来。
他知道,这是大当家在考验他,一次比上次劫掠官府更为严苛的考验。上次,他面对的是装备精良、人数众多的官兵,那是一场硬碰硬的生死搏杀,胜了,是英雄;败了,是死人。而现在,面对的只是一个看似肥美的富户,这看似轻松的任务,实则暗藏杀机。一旦稍有差错,不仅他新得的地位会瞬间崩塌,恐怕连小命都保不住。更重要的是,这任务本身,就触及了他内心深处最敏感的神经。
他不能拒绝。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山寨里,拒绝命令,等同于挑战权威,等同于自寻死路。他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带着一腔热血,或许还有几分“妇人之仁”,去行事。这里不是他的家乡,不是那个他还未离开时,尚算安稳的小村庄。这里,是狼窝,是泥潭,是吞噬良善、只认拳头和利益的地方。他必须带领兄弟们完成任务,带回足够多的“温暖”,才能证明自己,才能让那些原本对他心怀芥蒂、甚至嫉妒的眼睛,闭上。
“是!”常遇春深吸一口气,放下碗,站起身,声音沉稳地应道,“请大当家放心,属下定当完成任务。”
走出议事厅,晚风带着山间的寒意,吹在脸上,让他清醒了不少。他回到自己简陋的住处,开始做准备。他新组建的小队,有十五个人,大多是些散兵游勇,或者是因为各种原因逃亡到此的年轻人,眼神里充满了对未来的迷茫和对现状的无奈。常遇春知道,这些人需要被引导,需要被塑造,但他现在,却不得不先利用他们,去完成这种肮脏的任务。
他叫来了小队里最机灵,也是最冲动的二狗。这小子年纪不大,约莫十七八岁,长得精瘦,眼神却格外活络,像只??极了的小狼。他是常遇春从山脚下一个破败的村落里收来的,据说家里被官兵祸害了,父母兄弟都死了,只他一人侥幸逃脱。
“二狗,”常遇春拍拍他的肩膀,声音低沉,“明天晚上,我们有个任务。目标在山下的李员外家。你,跟我去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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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狗眼睛一亮,像是看到了什么宝贝似的,兴奋地搓着手:“头儿,什么任务?是不是又像上次那样,干票大的?”
常遇春没理会他的兴奋,只是道:“别多问,跟着我去就行。记住,眼睛要尖,耳朵要灵,嘴巴要紧。”
夜色下的山路,崎岖难行。常遇春带着二狗,借着月光和偶尔闪过的星火,悄无声息地摸向山下的目标。李员外的宅子,坐落在一片相对偏僻的农田旁边,是一个独门独院的建筑。院墙是用青石垒砌的,不高,大概有两三米,但对于普通人来说,想要翻越,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大门是厚重的木门,上面钉着铁皮,显得颇为坚固。
最让常遇春在意的是,大门两侧,各站着一个老仆。两人头发花白,但身形并不佝偻,眼神在昏暗的光线下,依然锐利如鹰隼,警惕地扫视着四周的动静。他们手中还各自提着一盏昏黄的灯笼,昏暗的光芒摇曳不定,映照着他们脸上深刻的皱纹,也映照着他们手中握着的,并非普通拐杖,而是明显经过打磨、可以作为武器的短棍。
“头儿,你看这俩老家伙,”二狗压低声音,有些跃跃欲试,“看起来挺精神的,怕是不好对付。”
常遇春停下脚步,眉头紧锁。他仔细观察着那两个老仆的一举一动,他们的站姿,他们的眼神,他们的呼吸。虽然年事已高,但常年守夜,风吹日晒,定然练就了一身功夫。尤其是那眼神,没有丝毫懈怠,像两盏永不熄灭的探照灯,将方圆几丈内都纳入了监视范围。而且,以他的经验判断,院子里肯定不止这两个老仆,李员外这样的富户,家里必然还有其他守卫,甚至可能有练家子。如果硬闯,必然会引起里面人的警觉,到时候里应外合,自己这十几个人,恐怕要吃大亏,甚至有全军覆没的风险。
“不能硬来,”常遇春沉声道,“得智取。”
他转头看向二狗,那双充满跃跃欲试光芒的眼睛,此刻在他看来,却带着几分危险。“二狗,你去。记住,要快,要准,不能留活口,也不能发出太大动静。”
二狗脸上立刻露出一种混合着兴奋和残忍的狞笑,像是看到了猎物的饿狼。他咧开嘴,露出几颗尖利的牙齿,嘿嘿笑道:“头儿放心,保证办得利索!”
说着,他不再犹豫,腰间的短刀“唰”地一声出鞘,寒光一闪。他身形如狸猫般矫健,几个纵跳,便如同鬼魅般消失在黑暗中,速度之快,身法之灵活,甚至让常遇春都微微一惊。这小子,身手倒是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