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看着林卫东:“林厂长,当务之急,是双管齐下。一方面,我负责准备法律文书,申请管辖权异议(争取将案件移送到对我们更有利的江城法院审理),并着手搜集对方专利无效的证据。另一方面,你们必须尽全力,找到能证明你们‘在先使用’的、更权威、更直接的证据!比如,当时经手这批包装袋印刷的厂家老师傅的证言,或者有明确日期、能清晰显示包装袋的早期广告、新闻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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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似乎有,但道路布满荆棘。寻找几年前可能已经散落各处的证据,无异于大海捞针。
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搜证行动展开了。
林卫东亲自带队,赵大海、李秀兰,甚至发动了一些老员工,分头行动。他们跑遍了江城及周边县市的大小商店、供销社,试图寻找带有早期生产日期的“万家香”辣酱实物包装。他们拜访了当初合作的那家小型印刷厂,可惜老师傅已经退休,不知去向。
几天过去,收获寥寥。找到的几袋早期产品,生产日期要么模糊不清,要么无法确定就是最早的那批。
就在众人筋疲力尽、几乎绝望之时,一个意想不到的线索出现了。
厂里一个负责打扫卫生的老王头,偶然听到林卫东他们在为找证据发愁,犹豫了很久,才怯生生地找到林卫东。
“厂长……我……我家里,好像还有两瓶最早的辣酱……”老王头搓着手,有些不安地说,“那时候厂里刚生产出来,给咱们工人发过几瓶尝鲜……我舍不得吃,就一直放着……不知道,有没有用?”
林卫东的心脏猛地一跳!“在哪?快带我去看!”
在老王头家昏暗的杂物间里,林卫东小心翼翼地捧出了那两瓶落满灰尘的辣酱。玻璃瓶上的标签,正是那红底黄字的初版设计!更重要的是,瓶底清晰地刻着生产日期——“1988年11月3日”!
这个日期,比福满香专利申请日期,足足早了四个多月!
“太好了!王大爷!您这可是救了咱们厂的命啊!”赵大海激动得差点把老王头抱起来。
然而,杨律师在仔细查看了这两瓶“古董”辣酱后,却再次泼了冷水。
“实物证据非常有力,但……还不够。”杨律师谨慎地说,“对方完全可以质疑这两瓶辣酱生产日期的真实性,或者声称这是你们后来伪造的。我们还需要佐证,证明在1988年11月,确实有使用这种包装的‘万家香’辣酱在市场上公开销售过。”
刚燃起的希望之火,再次摇曳不定。
就在山穷水尽之际,苏青鸾再次伸出了援手。她在整理过去的采访资料时,意外地发现了一张照片——那是她大半年前,第一次听说“万家香”这个从小地摊发展起来的小厂,出于好奇在江城一个小菜市场拍的一组反映个体经济发展的照片。照片的背景里,一个摊位上,赫然摆放着几袋红底黄字的“万家香”辣酱!照片的右下角,有报社洗印时自动打上的日期——“1988.12.20”!
虽然比老王头那瓶的日期晚了一个多月,但依然早于福满香的专利申请日!而且,这是刊登在省报资料库里的新闻照片,其证据效力极强!
铁证如山!
有了实物和新闻照片这两项关键证据,杨律师信心大增。他精心准备了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并向法院提交了宣告福满香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的申请。